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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中国也输在外交上
作者:佚 名
总理衙门的会谈纪要
1894年7月27日,中国“外交部”(总理衙门)紧急召见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就运送清军的英国商船“高升号”被日本舰队击沉之事进行磋商。在两天前发生的这场悲剧中,近千名中国士兵和几十名欧洲船员一同罹难,国际社会被如此惨烈的海难和日军的不宣而战深深震撼。
中国“外交部长”奕劻亲自主持了与英国公使的会谈。 这对与会双方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国在自己的藩属——朝鲜海面上遭到了突然袭击,而飘扬着大英帝国国旗、由英国公民驾驶的英国商船,也是第一次在东亚遭受到如此悍然的攻击。
会后,双方却出现了两份不同的会议记录,焦点集中在:英国下一步对日动武的可能性,以及双方对中国军事前景的预测。
总理衙门的记录记载,奕劻问道:“日本如此无理,西国素讲公法,当作何办法?”欧格讷答说:“此时我不能出断语,当听政府之命。即日本将英船击沉,或竟调水师前往,亦未可知。”这话虽然委婉,却依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信号,鼓动英国对日报复,正是中国在“高升号”事件发生后的第一目标。作为老资格的职业外交官,欧格讷在这一问题上的任何预测,都将对中国的士气民心乃至中日战争前景产生巨大的影响。
但在欧格讷当天向伦敦发送的报告中并非如此:“亲王询问了对于炮击英国船只一事,女王陛下的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我说毫无疑问那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事件,但我掌握的情报很少,不能冒昧地发表意见……此事在很多方面都很复杂……必须由女王陛下的政府遵照前例和国际法柞出决定。”欧格讷在报告中强调说:“我个人认为,日本的行为是完全非法、无理的,因为‘高升号’毫无防卫能力,又载有1100人,日本将其击沉,无论怎么说都是一种蛮横、残暴和无耻的行径。然而,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关于女王陛下的政府在这一事件中可能要作出的决定,我不能冒昧提出初步意见,有必要等待更确切的详细情报。”
另一个在总理衙门的记录中被忽视的细节,却在欧格讷的报告中被重视:“我告诉亲王……如果他允许我以个人名义坦率直言,我要问一下,一旦真的爆发战争,假使中国决定迅速出击,他认为是否有对敌手施行沉重打击的力量。亲王犹豫了数分钟,在环视同僚一周之后,咕哝了一声,对他们目前是否能同日本进行成功竞争表示怀疑。虽然那是一个令人痛苦的场面,但我还是继续说道,这恰是要害所在……”
从中英两国谈话者的记录重点,我们能很清晰地看到:在总理衙门呈报给军机处乃至皇帝的报告中,没有提及双方对中国抵抗日本侵略均缺乏信心,作为头号强国的英国,其驻华公使对中国军事获胜缺乏信心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外交情报,但总理衙门却没有汇报这一点。
同时,总理衙门居然在报告中,无中生有地加上了欧格讷并未言及的英国或许会对日本兴兵问罪的说法。作为资深外交官,欧格讷与第一次和第二次鸦片战争时那些临时充任外交官的商人不同,他有自己的职业素养,绝对不可能擅自作出如此关系重大的表态,他也完全能看出中国试图将英国拉下水的意图,从而在言语措辞方面会加倍警惕。总理衙门的报告,在英国可能对日兴兵方面进行了“创作”,很可能是为了迎合以皇帝为首的“主战派”,希望借助英国的虎威为自己壮胆。
这样关键的会议纪要上的“各自表述”,仅仅是中国外交部门在这场改变东亚乃至世界格局战争中的拙劣表演之一。作为中日第一次战略大对决,中国外交部门在整个甲午战争期间的表现,大到外交战略,小到外交技巧,均无法与日本相比,事实上,史料显示,从李鸿章到军机处,中国决策层在被“高升号”事件震撼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欣慰地”相信并坐等英国对日施压,甚至兴兵问罪,为此,已经起草好的对日宣战诏书也被延宕发布。
同样被“高升号”事件震惊的日本外交机构在对军方的鲁莽行动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愤怒后,立即卓有成效地主导了国家危机公关,将军事侵略行动包装成“十字军东征”般的圣战,
甲午战争,中国不仅输在军事上,也输在外交上。中日外交之战,实际上是“鬼使”与“神差”之间的一场不对等决斗。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在大清国主流社会,外交官是被士林不耻的“鬼使”。
1876年,即甲午战争前18年,郭嵩焘受命出使英伦,成为中华帝国以平等身份派驻海外的第一个使节。在他的家乡湖南,“愤青”们认为他无异于汉奸,有一副痛骂他的对联也从此成为千古绝唱之一,其联曰:“出乎其类,拔平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亨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乡亲们痛恨他出洋“事鬼”辱没乡梓,要开除他的湖南省籍,甚至扬言要砸了他的房子。亲朋好友也多认为他“文章学问,世之凤麟。此次出使,真为可惜”,“以生平之学行,为江海之乘雁,又可惜矣”。基于“民愤”的“打砸抢”事件虽然没有发生,但郭嵩焘从此成为“湘奸”,并在他的有生之年声名狼藉。
在历史上,“天朝上国”遣使至藩属和四夷,不是宣扬皇恩(最壮观的是郑和下西洋)、便是羁縻远藩(如汉唐的和亲政策),除非要在边疆推行所谓的“改土归流”(实际上将自治半自治的边民政权纳入中央行政体系),从来没有对外派驻常任使节的规矩,也不接受夷狄们派驻使节,外夷来华朝贡均不许久留。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列强要求向北京派驻外交官居然引起了比割地赔款更大的舆论反弹。但在列强的枪炮面前,大清国只好放弃原则,“洋鬼子们”便堂而皇之地在天子脚下驻了下来。
西方使节进来了,中国却坚持不外派使节。郭嵩焘出洋,也是无奈之举。此前中英之间发生“马嘉理案”(又称“云南事件”或“滇案”),英国驻华使馆翻译马嘉理擅自带领一支英军由缅甸闯入云南,开枪打死中国居民,当地人愤起反抗将其打死。英国借此事件,强迫清政府签订了《烟台条约》。根据该条约,中国应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并任驻英公使。
选派使臣出洋,不仅要懂洋务,而且要愿意出洋。这在当时是相当困难的,备选的人并不多。郭嵩焘同意出使,其实也是这位开明的洋务派官员的公忠体国,他自陈“以为时艰方剧,无忍坐视之札”。即便这样,朝廷还要“掺沙子”,加派了一个极端保守者刘鸿锡作为他的副使,以收钳制之功。我们看看这位副使此后对郭嵩焘的指控,就可以知道他的外交水准:他指控郭参观炮台时居然披洋人衣,“即令冻死,亦不当披”,郭在柏金宫殿听音乐时,屡取阅音乐单,仿效洋人所为,郭在见巴西国主时“擅自起立,堂堂天朝何至为小国主致敬”,举手投足都是罪状,极尽磨勘刁难。
中国外交官不仅被士林视为“鬼使”,在官僚体系的设计上,也被作为“等外品”处理。根据清廷的相关规制,外交官并非实职,而只是“出使某国的钦差大臣”,临时差使而已。清承明制,实职与差使有天壤之别,实职乃是经过吏部铨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