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romance fiction这个名词可引起两种反应:一是出版商方面的垂涎,一是文学界方面的蔑视。美国的高等知识界特别瞧不起这个类型。英国则因传统关系,对言情小说的态度比较宽容一些。早在十八世纪与十九世纪初期,言情小说在英国很风行,以后几经兴衰,进入二十世纪,尤其是第一次大战之后,言情小说又再度慢慢的风行。一九二一年所出版的一本名叫《酋长》(The Sheik)的小说,描写英国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与英俊的阿刺伯酋长间的罗曼史,成为一本妇女爱读的畅销书。玛格丽·密切尔(Margaret Mitchell)于一九三六年出版的《随风而去》(中国译本名为《飘》),惊动了喜爱罗曼史的读者。到了《永远的琥珀》(Forever Amber)于一九四四年出世时,读者们更是如饥似渴地抢读此书,以后,“言情小说”变为“历史小说”;小说的内容没有大变,但小说的时代背景却移前了几个世纪,更增加了罗曼谛克的气氛。第一个打破“温柔闺秀”传统的作者是弗兰克·也尔培(Frank Yer-by)。他在言情小说里掺了一些暴行成份,男主角是硬汉,女主角也变成泼辣荡妇。
一九七二年时,专印平装书的爱望书局(Avon Books)出版了一本名叫《火焰与花朵》的小说,突然变为畅销书,其他平装书出版商也相继仿效。在过去,平装书出版商须等高价精装本销尽之后,才出版廉价的平装本。《火焰与花朵》改变了这种做法。从此开始,平装本出版商不再专门印行重版书,也直接收购原稿,出版新书了。
所谓“言情小说”也渐渐开始分门别类。一是纯粹的历史言情小说,取材于历史,作者当然须对历史作研究,以求其真。这类古装的性爱描写场面特别受读者欢迎。往往,为了要多销几本书,男作者化了女名出版,反正作者目的是为利。历史言情小说又名为“哥特式”(Gothic),所谓“哥特式”其实是十九世纪流行的贵族巨厦的建筑格式。这类小说的引人之处在于男女间爱情发展的描述,而且有一个快乐的结局。小说的背景往往是一个古堡式巨厦(哥特式建筑物)。情节大都类似,其实并没有真实的历史性。
另外一种言情小说是公式化小说,代表作家是英国的白蓓拉·卡特仑(请参阅一九八一年九月号本刊的《从皇妃谈到世界最畅销作家》)。这类小说一般不长,能一口气的读完。情节千篇一律,所变换的是地理或历史背景。女主角有时是象小猫一样服贴的纯洁少女,有时是英勇敢言的处女。男主角则必是年纪较大,老于世故的富人或贵族。开首男女主角蔑视对方,终而慢慢的堕入情网。
近来所流行的言情小说可以琴纳·黛蕾(Janet Dailey)为代表作家。背景是现代的,女主角的典型是:性格刚强,独立自主,但最终总被男性所征服。由于琴纳·黛蕾的深受读者欢迎,一九八一年秋间,休士顿一家华贵的百货商店异想天开,做广告兜售一件特殊的圣诞礼物,定价十一万五千元。做法是将承购者所指定的礼物接受人作为故事主角,请黛蕾写一部长仅一百二十五页的只此一册的言情小说。美国有闲钱花的人虽多得很,但这件“礼物”并没有人承购。百货商店的噱头,显然忽视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实:黛蕾的读者迷都是与她本人背景相似的妇女:出身贫困,知识程度低,那里有闲钱做这种罗曼谛克之举!
廉价平装本的言情小说既能通过超级市场及文具药店大量推销,一项奇特的“包办商”行业也应时而起。所谓“包办商”既非作家,也非代理人。他们虽然是出版商与作家之间的中间人,可是又与文学代理人不同。“包办商”好象是件商品制造的包办者。所谓“商品”,就是言情小说原稿。小说能够如是制造,当然丝毫不具文学价值。言情小说包办商的兴起不过是近二十年来的事。包办商首先出主意,有了大概观念后即出资雇用作家(都是无名、在文学界没有出息而想赚点外快的卖文者)写作。作者必须按照包办商的指点,因为他对这类小说的市场及读者的嗜好很熟悉。
包办商一面雇用作家,一面又与出版商做交易,请出版商承印与推销。而包办商自己则将一切编务、校对、封面设计、广告宣传等完全包办。包办商往往发展为一个公司,工作人员多的达二十余人。
这类粗制滥造的小说出版趋向完全随读者兴趣而转移。如果读者对一本小说内容欢迎,续集便会继续不断的出下去。一般小说是薄薄的一本,约十万字,售价二元九角五分,通常每部可销十五万本。作者的收获约在三千元至二万五千元之间,多少随他过去著作的销路及是不是需要大刀阔斧的修改而定。而作者对自己作品的原稿被大改特改毫不在意,因为这类写作完全是为利而已。
所谓“言情小说”之一般情况既然如此,我想国内是用不着大量翻译绍介,更用不着去仿效它的。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于纽约
西窗漫笔
董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