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编杂志的“规程”,编每一期杂志都要有个指导思想,而我们偏偏这方面的工夫极不到家。长远宗旨当然是有的,但每一期要配合些什么,渲染些什么,却很少顾及。不过,这一期却自然而然形成了一个类似指导思想的东西,那就是:“百家争鸣”!
提出“百家争鸣”三十周年之际,各大报刊有很好的纪念,很精辟的言论,读后令人感奋。不少人说,理论、文化、读书界的黄金时代到来了。这是一点不错的。为了证明这是一个黄金时代,我们不仅需要纪念“百家争鸣”,更需要真正“争”起来,“鸣”起来,这才不辜负这可贵的和谐、融洽、宽松的文化环境。
我们有这念头,作者们似乎也有这念头,这样,很自然地,出现了好几篇力作,提出了一些看法。但问题也来了:编辑部要不要对文章的观点有个表示呢?照习惯的做法,往往在某文之前加个题注:“本文是供讨论的。”这当然是个很大度的作法。但言下之意,其他文章都是不供讨论的了!?这一反问,使大度立刻变成了小器。
编者不文,无法如车氏写小说似的在文中处处插入长篇说明。好在目前文化氛围极佳,“贤明的女读者”当然会原谅这些不同观点的自由陈述,而“敏感的男读者”想来也不致过于想入非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