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新的全集并不是过去出版过的莎翁全集本的重印本,而是全部重新编过,一字一句都详加考察,而且加上了一首过去没有发现从未发表过的莎翁写的诗。那首诗是美国莎士比亚研究学者加里·泰勒(Garg Taylor)偶然在牛津大学鲍德图书馆里发现的。他是这部新版本全集的编辑之一。另一个主要的编辑是著名的莎翁学者斯坦力·威尔斯(Stanley Wells),他今年五十五岁,而加里·泰勒则更年轻,不到四十。他们俩合作编辑这部巨著。牛津大学出版社特别设立了一个莎翁著作部,一九七八年成立。出版社的领导认为,如果要把这部书编写好,那么编辑应该摆脱日常的教学工作,专心致志编写才行。因此才成立专门的部门,派了一些工作人员(连一个秘书算在一起,他们一共是五个人,两个主编,两个助手,一个秘书,两架电脑)这样编写了好多年,现在大功告成了。
莎士比亚的作品,全集也好,丛书也好,过去已经出过无数次,即使现在在市场上也已经有了好几种不同的版本,为什么还要再出呢?其理由有二。第一是因为莎士比亚作品的生命力非常强大,演了几百年,读了几百年,还是不断有人要读、要演,因此要出版新书才能满足需要。第二是因为莎士比亚的作品没有原稿,所出的剧本或诗歌都是根据演出的脚本,或莎翁时代的出版物。因此,这些作品不断有人提出疑问,不断有人改动。最初的莎翁作品根据两个版本,一个是所谓四开版即The Quarto另一个是莎士比亚的两个同事在莎翁去世之后编辑出版的,叫做对开本TheFolio这两个版本就已经有很大的差异,甚至同一个版本中也有不同之处。那么这些无数争论的地方究竟该怎么决定?这就全靠编辑的能力与看法了。
一个常举的例子就是“李尔王”一剧,在开始时李尔王对肯特伯爵不满,说:“啊,可恶的奴才!”接下来按中文版是奥本尼和康华尔两人一同说,“陛下请息怒。”但英文中这两个人的名字是简化字,因此也很可能是奥本尼和考狄利娅一同说的,而且两个本子从上下文看来都似乎说得通,合逻辑。那么这到底应如何决定呢?两种说法虽然都说得通,但对人物刻画上有侧重的不同,因此影响到人物的性格。另一个例子是:有的版本“李尔王”中有一场是李尔王和弄人以及那个叫做疯癫汤姆的在一起,假装设立公堂来审判里根和高纳里尔。有的版本则没有这一场。
过去的莎士比亚学者在研究时则想象莎士比亚的原作该是个什么样子,尽量把版本的定型与真正的原著的差距缩小。这种作法是以一种假设为出发点的,即莎士比亚本人虽经几番改动,最后有一定稿,出版时则按此定稿,一次即成。至于出版之后会不会再修改,或甚至重写自己的作品则没想到,或认为不可能。但在十五年前这种情况开始有了改变。一九五九年耐维尔·考格希尔(Nevill Goghill)在剑桥大学作报告,其中提到一六二三年的对开本的“奥赛罗”与一六二二年的版本不同,那些不同的段落只能是因为在演出中莎士比亚认为前者更好而作了修改所造成的。耐维尔·考格希尔和另一位名叫格兰维力·巴克(Granville Barker)的意见相同,而他们两人都对莎士比亚剧本实际搬上舞台演出很有经验,因此他们说的话就很有份量。
事到如今,这种对莎士比亚的“修正论”观点在牛津大学颇占优势。这次新版的莎翁全集就把两种不同的“李尔王”都印出来,一先一后,供读者自己分析思考。据加里·泰勒说,编辑不是审查官,可删这个改那个。编辑是要把材料整理好,供读者阅读方便。四开版的叫“李尔王传”,对开本则称“李尔王的悲剧”。莎士比亚剧本有各种不同版本的另一个原因当然是官方的审查。负责审查的官,松一些,或水平高一些,改动就可能少些。如果审查官别有用心,头脑又迟钝,那么改动就会很多。那些认为莎剧只有一个定型的人现在看来理由不够充分了。
当然,如果这种“修正论”或“不定型论”成立的话,也会带来一些别的问题,比如有些作品未署名,也可能是莎士比亚写的,前面提到的那首诗即是一例。加里·泰勒发现这首诗之后经过许多重要的测验才最后确定它是莎士比亚写的。但是当然仍存在争论。另一个例子是原先一位政府官员后改行研究莎翁的名叫艾力克·萨姆斯(Eric Sams),他说他发现了一个在一五八九年写的剧本“爱德蒙·艾恩赛德”,他认为那是莎士比亚的手迹。笔迹据说与莎士比亚的遗嘱相一致。如果最后证明这的确是莎翁的作品,那么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因为这是唯一的一个有莎翁手迹的剧本。但泰勒等人坚决否认这是莎士比亚所作。
在莎士比亚研究面临这样一场争论时出版的这本全集的确颇有意义。对中国学者来说这也是一个启发:学术研究境界无穷。如果要讲实际,那么就在翻译莎翁著作方面作文章好了。一字一句都可以有不同的译法,都有无穷的改进余地。并不是出了一次全集就万事大吉了。从英美对莎翁的研究态度,我也想到中国人研究中国文学遗产的问题,这方面的工作似乎还是大有可为的。
一九八七年一月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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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