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个人主义”是个贬词。一般人觉得其意思与“损人利己”差不多。近年来有些人为之“正名”。于是一时不少人觉得集体主义,利他主义不行了,还是自私自利万古不变。可见很多人,不论是批判谴责,还是欣赏鼓吹,都把“个人主义”与“自私”等量齐观。这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必传达了西方个人主义思想的面貌。
“自私”绝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的深且厚的小农传统中向来就有类似窃长城砖,砍公有林的一盘散沙式的自私。拆毁雷峰塔的“经典”行为当年曾经令鲁迅先生慨叹过。不是雷峰塔值得万古存留,而是那种自私只会破坏,不能建设。所以昔日的中国人虽然自私了几千年,却形成不了什么“主义”,更没能为自己谋到多少“利益”;或被官家压迫或遭兵匪宰割,洋人来了,还要受洋气和洋罪。
实际上,对“个人”的关注一旦成了“主义”,便具有了某些非个人的性质——因为它代表了一些人共同的思想和利益,并且或多或少地被理性化、理想化了。因此可以说它从根本上就是极为自相矛盾的。据我所知,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这个词在英语中出现是十九世纪以后的事(而且具有中性、贬、褒等不同意义)。不过,作为与“自由”、“平等”之类的观念相联系的强调个人利益和个人意愿的思潮,现代个人主义的生成和兴起大约可以追溯到宗教改革运动。耐人寻味的是,当时的新兴市民阶级谋求变革的新教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严厉的,禁欲的,克己的。其革命色彩愈浓烈的愈是这样,譬如清教派。
英国十七世纪有位虔诚热忱的清教徒名叫班扬(一六二八—一六八八),是个小地方的补锅匠,在内战中应征为国会军效力,“投身革命”,后来自作主张当了传教士。一六六○年王政复辟后,他因传教活动很受了些磨难,两度入狱,长达十几年之久。第二次坐牢时,他写了一本小册子,叫作《天路历程》,述说一个名叫“基督徒”的男人受到“书”(圣经)的启迪,抛家别子,离开自己居住的“毁灭城”,只身去寻找上帝的天国,一路上历经千难万险,曾在“灰心沼”中挣扎打滚,在“屈辱谷”里蒙过难,在“死荫谷”与魔鬼搏斗,也曾在“艰难山”上吃力攀登。他有过迟疑和动摇。“老世故”劝他说,与其冒险去寻虚无渺茫的天国,还不如求“道学村”的“法律”先生赦免你宽慰你,于是就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现世,来得何等轻巧舒服。“基督徒”听了也一时有几分相信,只是总有些不放心这条捷径,所以迷途知返。有时正路委实太艰辛,他便也翻过篱墙,走上导入歧途的平坦小路,最后落到“怀疑堡”的“绝望巨人”的手中,受尽折磨。不过他对上帝的信仰从未动摇,每每能经受住考验。从“浮华市场”(又译“名利场”)穿行时,他和朋友“忠信”目不斜视,不为那里搭摊出售的一切浮名利禄所动,竟引起芸芸众生的愤怒,将他们两人判罪羁押。最后,他终于抵达天国,在“主”那里得到永生和荣耀。
“基督徒”这番惊心动魄的行程,当初在英美以及许多西方国家影响极大。该书成了许多人家的必备手册。它虽然并不如《西游记》,有离奇的神怪故事,缤纷的场景,生动的个性描写(如孙猴子,猪八戒等),但以朴素鲜明,大众化的语言阐述了一种紧扣时代脉搏的,富有战斗性的心路历程。此后数百年的英国小说中的“正面”主人公,几乎莫不是在象征性地进行这样一种人生求索。
乍看来,《天路历程》是对个人和现世的通盘的否定与弃绝。这位天路旅人连名字都没有。他不叫张三李四,或乔治约翰,只被称为“基督徒”。这无疑是排除他作为有血肉的具体的人的个性和特殊性,而强调这个人物作为信徒、作为信仰实践者的共性和象征性。此外,“基督徒”得到神启,走上“正路”的头一件事就是离弃不开“窍”的老婆孩子,亲友乡邻,丢下钱财产业出走,也就是抛开一切世俗的利益和此生此世的全部联系。后来“基督徒”们在路途中又一再地受到考验,经受美女、肉欲、大量财富等等的诱惑。显然,按照班扬的理想,一个人如果“尘缘”不断,就永远找不到上帝。
然而,这位基督徒又是我行我素的“个人主义者”。他寻求上帝的救恩,不靠现存的权威的教会机构,也不是通过宗教崇拜的繁文缛节,而是靠他自己潜心探求《圣经》的真谛,直接与上帝对话。他是精神上的孤胆英雄。与天主教和英国国教的传统相比,这种信仰方式不能不算是对无权无势的平民个人的极大的肯定。实际上,班扬的读者,包括那些没有什么文化修养的英国的下层老百姓,都明白如何读寓言,知道“基督徒”的“天路历程”实在乃是心路历程。“基督徒”的旅行,无论攀山涉水,还是走街过市,一切不过是象征性地表现内在心理戏剧。“灰心沼”自在人心中,“名利场”又何尝非得是实在的集市。归根结蒂,甚至天国也在个人心里,是人的一种精神境界。于是反过来看,这岂不是赋予了个人以极大的权威和荣耀吗?
整个近代基督教个人主义理想都贯穿着类似的矛盾性:它声嘶力竭地强调“克服自我”,但这样做同时就是在无休无止地关注自我,并极力地发扬个人的主动精神。我姑且把这两重性称作个人主义的一种“悖论”(Paradox)。追究起来,这种矛盾性也是“源远流长”。福柯在《性的历史》(M.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1986)一书中相当深入地论述了古罗马时代的早期的基督教苦修主义如何在“禁欲”的旗号下热忱关心个人及其私生活。在英美等一些现代西方国家,这种自相矛盾的个人主义经与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力量结合,以鲜明激烈的形式出现,并且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之一。美国学者S·勃克维奇在《美国式自我观的清教根源》(S.Bercovitch:The Puritan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Self.1975)一书的引言中集中地讨论了“基督教自我(self)的矛盾性”,指出它一方面热衷理想,同时又注重实际,既强调自我否定,又焕发极大的个人能动性。他说:清教徒们对“自我”的理解并非如后人所想是指“个人价值”、“自我实现”等,却源自圣奥古斯丁关于两种互相抵触的“爱”的划分:即蔑视上帝的自爱(self-love)和蔑视个人的对上帝的爱。勃克维奇认为这种“自我与上帝的对立”乃是清教徒的能动精神的原动力。也就是说,虔信和美德并不被理解为某种绝对的静止的形态或品质,而是一种“过程”,一种不断的斗争或对话。勃克维奇还进一步指出,虽然清教主义宣传家们鼓吹自我控制、自我否定、谦虚顺从等美德,但是他们的文风却猛烈激扬,狂热地偏执于固定的主题,字句铿锵,战争的比喻比比皆是,并不怎样的“自制”或“温顺”。在他们的文章中我“对自身批评(甚至咒骂)不止,恰恰却披露了对于‘我〔自己〕’以及‘我的〔附属物〕’的一种无以复加的关切”。(S.Bercovitch:The Puritan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Self)其他不少人也从不同的角度描述或分析了这种矛盾。比如有的学者曾经强调“自我分析与自我否定”两者的矛盾的结合,等等。
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这个矛盾现象。从一方面看,所谓的清教美德从方法(个人反省,个人完善)到宗旨(以个人灵魂得救得福为人生的首要关注),都是围绕“个人”展开的。清教徒们挟着空前的宗教狂热的旋风冲上历史的舞台,其实却把信仰的重心向“个人”转移,向个人主义化、市俗化跨进了一大步。从另一个方面看,现代个人主义面世之初,乃是以高度理想主义的面目出现,其最响亮的口号竟是自我节制,自我牺牲,自我否定等等。这似乎是历史的玩笑或嘲弄。但更可能是世界和历史的本来面目:即各种的事物都既是它自身,同时又是其他别的什么。
因而如今我们谈古人,西人(也不妨包括今人和国人)的虔诚和道德化,应当见其矛盾性和功利性。矛盾性当然蕴含弱点,但同时也是力量和深刻性的根源。理想和道德本来源于实际的利益和冲突。西方新教理想更是充满了冲突和对话。比如,在密尔顿的《复乐园》中基督与魔鬼撒旦的关系就是一场诱惑与反诱惑的旷日持久的对话。撒旦是个很有魅力的个人反叛者,后世许多浪漫主义者都曾被他迷住。如果说密尔顿笔下的基督是当时新时代英雄的化身,那么可以说没有撒旦就没有基督。基督的本质和力量就是在与魔鬼(外在的和内在的)对话、较力的过程中形成并显示的。同样,世俗的和实用的个人主义也是虔信和美德的另一面。如果说在密尔顿和班扬那里这一面几乎被淹没了,那么在大量的十八、十九世纪英国小说里,无我、勤俭、谦逊等清教美德就充分显示了其实用的“此岸性”和个人主义的本质。理查逊的帕美拉固守贞操,因而“得报”,不等上帝的最后审判,就在现世将美德“兑现”为“利益”,由女佣一跃而为贵妇人。当时的另一位名作家菲尔丁忍不住写了一本刻薄的戏拟作品《莎美拉》来讽刺她。其中女主角莎美拉宣布说:“起先我曾想靠自己的容貌小捞一点,而现在我打算以我的媚德①发笔大财。”可算是入木三分地针砭了帕美拉式的德行的功利目的。不过,应该承认理查逊本人已经预见到并承认了这种批评的合理性。他让书中的B先生有滋有味地讲了很多类似的挖苦话,还通过女主角言行中的自相矛盾揭示出,虔诚和德行背后涌动着情心初萌的少女的欲念和渴望。与菲尔丁不同的是,理查逊基本上肯定美德和欲望,自我伸张和自我节制的共生共存,肯定帕美拉这个穷姑娘全面(从精神到物质)拯救、提高自己的人生计划。作为洞悉世事的写实作家,理查逊也知道“美德得报”有时不免只是“乌托邦”:他的克拉丽莎处在不肯改悔的贵族浪子和出卖女儿谋求财势的资产阶级家长的两面夹击下,不得已只好以死来维护自己的信念和尊严。不过,在他的理想世界里,被个人欲望驱动的美德,为最终的自我实现而实施的严格的自我节制是完全应当得到现世的报答和奖赏的。理查逊不掩饰(甚至不大意识)帕美拉的鄙俗,不回避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倒是表现了他的真诚和新兴阶级的自信心。他本人相当成功地实践了类似的个人奋斗:从印刷徒工出身,勤勉工作,最后娶了主人的女儿并继承了他的家业。后来奥斯丁笔下待字的伶俐姑娘和狄更斯的大卫·考柏菲尔们虽然不再像帕美拉那么死板粗俗地张口道德闭口贞洁——因而也少了一点天真气——但循的却是大体相同的“美德得报”的成功之路。
同样的,谈论“自我”“主体”“个人意志”之类,也不该忽视它们的理想主义(甚至禁欲主义)的背景和成分。倘若没有理想主义和自我牺牲精神鼓舞许多的班扬上战场,坐监狱,怎么可能在英国建立起一套秩序,使帕美拉之类的灰姑娘们能如愿以偿地爬上去呢?就连英美等国发展过程中比较快速的卓有成效的资本积累也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借了崇尚工作、讲究节制的新教道德的助力呢。如果当初美国的拓荒者们只是纵欲享乐,只怕今天他们的子孙想“垮掉”一下,“嬉皮”一下,也无从“垮”起。即使现代一些西方思想家和文学家着重地谈个性,谈个人欲望,他(她)们大抵是在传统内发言,针对过去占主导地位的严厉的禁欲主义,理性主义(或其他什么),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该传统的理想主义。
连某些对个人主义神话表示失望的当代西方后结构主义者们也大体仍是在那个传统内从事批判的。他们指出,个人主义把个人尊为“主体”,许诺个人的自由和自主性,而实质上它本身就是对人实施控制的思想(语言)工具,服务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政经权力秩序(这是本文未及细述的个人主义的另一大悖论,也许是更本质的)。他们的思想“底牌”之一似乎仍是理想化的、乌托邦的个人主义,因而一旦发现实际中的个人主义作为权力工具的庐山真面目,便深感痛苦。这类西方思想家在原有的思想体系里动干戈,虽能使其固有的矛盾和危机深化,恐怕却一时半会儿很难解开他们自己的“个人主义情结”。
(《天路历程》,〔英〕班扬著,西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十月第一版,1.50元)
① 原文是“Vartue”,当属“错白词”(指virtue,即美德),意在讽刺女主角鄙俚无知。勉强译作“媚德”。
黄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