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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谈和勉获协议


  陈立夫接到这封信后,立卽转呈给蒋先生。接着他又写道:

  “该函经呈阅后,奉命继续联系,由余等出名口头答复,允予转呈,惟不必立卽告以蒋公已允予考虑。此一线索,始终联系未断,以待时机之来临。”

  二十五(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中共由朱德具名,发出“停战议和”的通电,揭开它向国民政府公开而正面输诚谈判的序幕。随卽由周恩来代表中共,潘汉年代表共产(第三)国际,先到上海与张冲会晤,后至南京与陈立夫展开谈判。关于此中经过,陈在“回忆”中曾说:

  “后来周、潘二人,由我们招待至南京居住,由余直接和他们谈判,使彼等更为放心。经多次磋商,宣言及条件的文字都已大体谈妥,周恩来乃欲回延安复命,余乃令张冲陪其去西安,顺便往见张学良,由周口中说出我们双方对共同抗日,大致已有协议,以免张再唱抗日高调,以保实力。潘则留京续洽,不料事隔数日,西安事变忽起,当时张冲与周恩来都在西安,外人罕知其原因何在也。其共赴国难宣言,于七七事变后,于同年九月二十二日与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同日公布。”

  陈立夫和周恩来、潘汉年在南京谈判期间,周、潘两人,曾一度由张冲陪同,赴莫干山晋见蒋委员长,当面陈商。周、潘二人到莫干山见蒋之事,虽然在蒋先生有关著述及陈立夫“回忆”文中未见提及,但事属实在,当无疑问。因为周恩来于民国三十(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在重庆大公报上发表“悼张淮南(按张冲别号淮南)先生”一文中曾说:“淮南先生伴我一登莫干,两至匡庐。”所谓“一登莫干”是在二十五(一九三六)年夏间。“两至匡庐,”是在二十六(一九三七)年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以后。曾任张冲助手的杜桐荪,在“周恩来致陈果夫,立夫函之年份问题”(见“传记文学”三十六卷五期)一文中也说:“记得在民国二十五年一个盛暑热天,张怀南(冲)兄命弟陪送周恩来、潘汉年自南京出发,取道京杭国道,上莫干山晋见蒋委员长,张本人不偕周、潘同行而由弟陪送,无非因事未至公开,避免外界猜测而已。当日弟与周、潘抵达莫干山时,张已到达山庄等候,弟任务毕卽下山,夜宿西湖蝶来饭店,翌日张与周、潘亦至蝶来饭店,共进午餐后卽各自分道,周、潘去上海,弟与怀南兄回返南京。”

  此后不久,民国二十五(一九三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由陜(西)北保安发出“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说:

  “……蒋委员长的报告,曾经对贵党五全大会的政策作了新的解释,说:‘中央对于外交所抱的最低限度,就是保持领土主权的完整,任何国家要来侵害我们的领土主权,我们绝不能容忍,我们绝对不订立任何侵害我们领土主权的协议,并绝对不容忍任何侵害领土主权的事实,再明白说,假如有人强迫我们签订承认伪国等损害领土主权的时候,就是我们不能容忍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后牺牲的时候。’蒋委员长的这种解释是非常需要的,因为中国人民始终不了解如何方可称为‘和平的绝望时期’与‘牺牲的最后关头’的最低限度。

  “贵党二中全会宣言中曾郑重申说:‘御侮之先决条件,乃是集中一切救国力量于中央指挥之下,齐一其步调,巩固其阵线,故御侮救亡需求统一与纪律,实为不可动摇的铁则,而军政军令之统一,尤为近代国家之最低限度。’我们完全承认为了发动全国人民的最大抵抗力量,是绝对必要的。”

  如上所说,乃是中共修改其统战策略,逐渐放弃了反蒋反国民党的政策。也是中共近十年来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称呼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领袖为蒋委员长,并承认国民政府的御侮救亡政策与军令军政之统一。不管中共如何包藏祸心,另蓄阴谋,但在主观形势逼迫之下,总算是修正其错误,赢得国人的一些同情了。正因如此,经过继续折冲,最后才能达成前面所引蒋着“苏俄在中国”中所说的四项协议。但在这四项协议没有澈底实现以前,政府对于解除中共武装,消灭中共军队的旣定政策,仍极坚持。剿共的军事行动,并未放松。依然在调兵遣将,加紧进行,这也是西安事变发生的原因之一。至于以后收编共军为八路军及新四军,乃是西安事变发生及全面抗战开始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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