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党之决策是拥护蒋公领导抗日,同东北军、西北军绝对合作,誓守延安会见之约言。万一和平绝望,共党绝不袖手,利害与共,武装部队听受指挥。周等遂即参加已成立之委员会(按:即抗日联军西北临时军事委员会)。当时西安所谓‘三位一体’:东北军、西北军和共产党也。讨论当时情况,决议坚决实现八项要求,勿再使变动扩大,早日和平解决。所求得遂,拥护蒋公回京。同时调动共产军队,集中耀县、三原,以备万一。”是日,蒋先生“半月记”中说:
“事变迄今已一星期,安危生死,所志已决。阅墨子自遣。是晚张来言‘今日接京电,子文、墨三(按:墨三是顾祝同的别号)皆将来西安。’前闻端纳于洛与京中通电话,有子文等将来陜之说,想系张所电约也。张又言:‘墨三来电,如张、杨二人中有一人能约地与之相晤,则墨三愿出任疏解说明之责。’并称:‘我已复电墨三,言委员长盼尔甚切。’余闻此言,始觉安心,知墨三必不被欺来陜矣。如墨三再来西安,则中央高级将领又续来一人,岂不将全陷危城一网打尽乎?张又言:‘铭三到京,尚无来电。’状似焦急。余知京中必有决定,甚盼中央剿讨部队早到西安也。”
十二月十九日,南京和西安,都是一个极度紧张、面临严重抉择的重要时刻。因为这天是蒋先生手令南京停止轰炸及进攻的三天期满之日,中央大军固然集结于潼关、华县一带,张学良由陜、甘前线调回来的部队,也都接近西安附近地区。双方如无进一步的协议或谅解,冲突势必再起。
张学良虽已决定送蒋先生离陜回京,但在所求未遂以前,并无具体行动的表示,且于往来电文中,屡次显示出益加倔强的态度。尤令人悚惧者,张、杨曾一度决定当中央军打举进攻时,将胁持蒋先生西撤,且有准备于出发前,将扣留在西安中央人员一律枪杀之说。
南京方面,接到蒋鼎文带来蒋先生手函及蒋鼎文面谈种切,和张学良十八日给何应钦的电报以后,即于十九日在孔祥熙公馆开会研商。出席得有孙科、居正、何应钦、宋子文、王宠惠、叶楚伧、蒋夫人。当经决定二项:
一、准宋委员子文以私人资格即日飞赴西安,营救蒋公。
二、准许至十二月二十二日暂行停止轰炸。但张、杨部队在此期间不得向南移动,如各该逆部仍向西安、渭南前进,我空军即向行动部队轰炸,此为最后之容忍。但我军之集中侦察与攻击准备,仍须积极进行,不容延误。
此两项决议,即于当日通饬前线将领执行,并由子文当日飞陜告知张、杨。
是日,蒋先生“半月记”说:
“昨日以前,上身骨节疼痛难受,今日则臂部亦作剧痛,几不能起坐。看墨子完。
今日为星期六日,三日停攻之约期已满,张等并无送余回京之表示,余亦不作回京之希望,盖明知前日彼辈之约言不可恃也。是晚,张又来言:‘子文、墨三尚未有来陜确期,唯铭三已来电,称彼到京报告后情形颇佳。’余知此‘情形颇佳’四字之意义,断非如张之所揣测者也。张又言:‘现在此事极待速了,前所要求之条件,最好请委员长加以考虑,择其可行者先允实行几条,裨易于解决。’并言:‘现在已无须八条,只留四条矣。’余问:‘所删者为何四条?’彼答言:‘后四条皆可不谈矣。’余告以:‘余不回京,任何一条皆不能实行,亦无从讨论,不问为八条四条也。’”
蒋夫人“回忆录”说:
“委员长被禁后一星期,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六)余电告端纳,子文决入陜;后因阻力横生,余又去电取消前讯;一小时后,再电告其最后成行。盖子文力排群议,请以私人资格前往。我等主张:政府虽不能与叛变者直接谈判以自贬威信,亦应准许我等作劝导叛变者之工作。故子文行后,政府令各报登载,充分说明子文此行,纯为私人资格之意义。”
“及十二月二十日晨,停止进攻之期限已届,余力争展限三日,决偕子文同机入陜,神经兴奋,几不能持。行前最后一瞬间,政府中高级长官群集余所,坚请暂留。亦有余若留京,尚可于委员长未离西安以前,劝止中央军之进攻者;余乃自动与彼等约,倘子文去后,三日内不能返京,则不得再阻余飞西安。同时接张学良来电告余,倘不能阻止进攻,切勿往陜。盖彼亦无力护余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