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故事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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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蒙特赦却受“管束”


  蒋先生获知高等军法会审,对张学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褫夺公权五年后,立卽备文呈请国民政府予以特赦。原文如次:

  蒋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特赦张学良文

  ——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呈,为呈请事:窃以西安之变,西北剿匪副司令张学良,惑于人言,轻于国纪,躬蹈妄行,事后感凛德威,顿萌悔悟,亲诣国门。上书待罪,业蒙钧府饬交军事委员会依照陆海空军刑法酌情审断,处以十年有期徒刑,大法所绳,情罪俱当,从轻减处,已见宽宏。中正负疚在假,本不敢有所陈渎,惟念论事当究其所极,执法不害于施仁,国家设刑典所以儆凶顽,立赦条所以待悛侮。此次该员中于荧惑、大触刑章,变讯播传,举国骇愤,若其遂过怙恶,竟复逆施冥行,在国家固不难制裁,然元气必更以耗竭,尚幸迷途迅复,悔祸及时,观其亲向中正涕泣自白,知良知激发,尚以国家为重,因一念转移之故,捩全局祸福之机,酌理原情,似宜上邀宽赦。当今国事多艰,扶危定倾,需材孔亟,该员年力富强,久经行阵,经此大错,宜生彻悟,尚复加之衔勒,犹冀能有补裨,似又未可遽令废弃,不为开迁善向上之路。昔我总理惩乱嫉恶,执法必严,而宥过施仁,涵容益大,中央矜恤有辜,当使天下感动。为此不避罪嫌,贡其愚谬,敬恳钧府俯念该员勇于改悔。并恪遵国法,自投请罪各情形,依据约法,更沛仁施,将该员应得罪刑,予以特赦,并责令戴罪图功,努力自赎,藉瞻后效,而示逾格之宽仁。是否可行,理合备文呈请,仰祈鉴核施行。谨呈国民政府主席林,蒋中正谨呈。”

  我们看罢上引诸文(“李烈钧自传”除外)及其有关措施,深觉从十二月二十六日到三十一日的六天中,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这几个大机构,办事效率的高,配合的密切,实在令人惊异。其实说穿了也不足为奇,根据陈布雷回忆录的记载:自二十六日中午由机场迎迓蒋先生回官邸,以迄三十一日,前后为蒋先生整理“对张杨训话”,草拟辞呈二件,发表谈话及消息五、六则,并准备发表军法审判结果及请求特赦呈文等文件。可见这期间的一切措施,都是蒋先生授权陈布雷及有关人员的共同杰作。

  当军法会审正在安排之际,蒋夫人和宋子文都很不安,他们似觉“无以对人”。宋子文对张学良安慰的话,只是说:“这不过是一形式,没有关系,不会有他。”

  关于开庭审理的情形,除了前引“李烈钧自传”中第一手资料的正面叙述以外,司马桑敦在其所着“张学良评传”中引述介人着“西安事变的余波荡漾”中的一段话,对于张学良临场应讯的表演,颇有妙趣横生、滑稽梯突的传神描写,实令人有啼笑皆非之感。爰为抄录,以博一粲。

  “……这一场会审,只是一场按幕上演的戏,而张学良这位具有戏剧性格的人,在上演这幕戏的表演,也另有其精彩处。有一篇记述这幕戏的文章是这样写着的:

  “这天,军事委员会派副官带宪兵到鸡鸣寺宅持时传票提人,宋子文觉得太难堪了,陪张前往,张到军委会休息室小息,宋卽离去。张学良这时感到今后情形已非寻常,心情非常激动。少顷,传呼张学良,张由副官引入法庭门前,卫兵请其卸下领章,及所佩自卫手枪,张不理,昂然而入。审判席对面为置一棹一小椅,张略为礼,静坐无言,迄不起立。审判长照例问:‘你是张学良,是不是弓长张?学而时习之的学?良知良能的良?若干年龄?那里人?父母在否?妻室姓名?子女若干?’张冷笑一声以答:‘随便好了!’审判长又问:‘你是军人,为甚么劫持长官?躬行叛变?’张答:‘这个问题太大了,中间经过,请问蒋委员长,他是知道的,找也不便详说。不过我不是劫持,而是爱护蒋委员长。也不是叛变,而是爱护国家。我们要申述我们的意见,实现我们的主张,并无丝毫谋乱之意。’李烈钧看在老师面上,自己炉火纯青,毫不动气,微笑一下、又看看左右陪审官,都相对无言。张学良遂将两手交叉两肩,两脚置于棹上,仰首向天。

  “审判长碰到如此冷场,如何下台,乃转而轻松起来。续问:‘你为什么把中央许多大员都拘禁起来,这还不是叛乱吗?’张大笑,答:‘他们身为大员,平日穷奢极欲,不知爱国,蒋委员长就误在他们身上,除了蒋百里先生未作官我是敬佩的以外,那一个是有牺牲精神的。譬如陈调元身为军事参议院院长,在西安拘留不过几天,还是调戏万耀煌(按系陈继承之误)的娘姨,可谓老而好淫。又如平日口出大言的陈X,领袖遇难,又不营救,又不殉节,竟进入厕所阴沟内,把他拉出来,满头满身都是屎泥,这也配得上谈抗日救国吗?还有……’李烈钧听他骂到二陈,愈来愈不象样,只有停止其发言。稍息,当庭宣判,并退庭。李烈钧步下审判席,亲握张学良手,慰之曰:‘老弟,近年来很进步,佩服佩服。’张学良恭对说:‘又闹笑话一次,使李先生太费心了,先大元帅(指张作霖)在地下当亦感激。’李觉得张错怪了人,话中有刺,只好不再啰唆了。这一幕‘神圣’的军法审判,就如此完毕。

  军事委员会于高等军法会审对张学良判刑确定后,卽于次(二十六年一月一日)日呈报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同日对军事委员会下达指令说:

  “呈件均悉。查核原判罪刑,尚无不合,应准照判执行。原卷发还。判决书存。此令。”

  一月三日,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也由上海电呈国民政府,请俯纳蒋委员长所请,对张学良准予赦宥。电云:

  即晚到。京国民政府主席林曁各委员钧鉴:斗密。顷闻对于张学良案蒋委员长业经具呈钧府,请予特赦,明日钧府开会议讨论。大赦为国府之特权,祥熙本不敢妄参末议。惟西安事变发生后,祥熙奉命代院,职责所在,除中央意旨整饬纪纲迅谋敉平外,并因事变之日,张学良致电祥熙,决负责保护蒋委员长安全,当以私人资格,迭覆函电,责以大义,晓以利害,并许其如能迅速护送蒋公回京,中央当可宽其旣往,对其个人安全,愿为保证。继据往还人员声述,均谓其表示始终拥护,绝无危害之意,短期内当可亲送蒋委员长回京。今果践其言,并上书请罪,证以事实,确能相符,是其爱国之心未泯,守法之念犹存。虽因一时受人蛊惑,意气冲动,行为实甚狂谬,而悔悟及时,诚信尚有可取,倘能予以自新,或可责其自效。其间经过,祥熙始终其事,见闻较详,用敢不避越位之嫌,为法外施住之请。敬恳钧府俯纳蒋委员长所请,准予赦宥,以示宽大。谨电奉陈,聊供采酌。是否可行,仍祈核夺。孔祥熙叩。江戌。沪寓。(“有关西安事变重要电文补刊”,“传记文学”四十卷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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