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王以哲、何柱国和刘多荃,基于各自不同的利害考虑,对于甲案不同意。因为他们对西北复杂的情况已感厌倦,尤其集中甘肃,地瘠民穷,生活艰苦,更感头痛。而和中共接连一起,顾虑益多。所以偏重支持乙案,但也因条件有限,并不热衷。
孙铭九等少壮激烈派,对两案都反对。他们认为甲案或乙案,都置张学良于不顾,是对少帅的不忠。他们攻击那些高级将领,只汲汲于自己的前途,而不为东北军全体着想。这些偏激份子野心极大,很想利用机会,在东北军树起一股势力,自成气候,主宰全局。
他们经过激烈争辩,终于订出了一个折衷方案(具见本刊上期所载芜文),由杨虎城派遣代表,送到南京,再转溪口。蒋先生看了此案内容,认为他们妄图形成西北特殊化,分裂国家,即予断然拒绝,并以长函警告杨虎城,以一月二十四日为最后期限,以后即为军事行动。杨虎城深知事态严重,一面与内部多方沟通,一面派米春霖、李志刚、谢珂等三人为代表(米、谢属东北军,李属杨),前往潼关,跟顾祝同进行交涉。此时顾的行营设在火车上,米等跟他见面时,他正同几位高级将领,研商军事问题。谢珂首先发言,他以强硬的态度对顾说:“蒋委员长在西安答应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既有诺言在先,中央军就应东开,准备抗日,为什么中央军反而西进,是不是又要来打内战,东北军和西北军对此都非常愤慨,假如压迫太甚,一定要打仗的话,我们是有准备的。”顾祝同答说:“你们西安方面既然表示接受中央领导,就应该服从中央的命令。中央有统一指挥调度之权,现在中央要你们撤除二华防线,中央军进驻西安,十七路调驻渭河以北地区,东北军调驻邠县以西一直到兰州地区。你们不听中央命令,反而在二华增兵布防,这就是不服中央命令的表现,所以中央要进兵解决。”谢珂又说:“张学良先生未回西安以前,中央军是不能再西进的。”此时在旁的蒋鼎文、陈诚、卫立煌都说:“这样看来,开始进攻就算了,还有什么谈头。”米春霖一看苗头不对,立即接着打圆场说:“现在问题很严重,蒋委员长要我们直接谈判,我们应该好好的商谈。”
当时双方的意见归纳如下:
西安方面的要求,张学良未回西安以前,中央军不能入潼关,也就是进入潼关以西中央军应行后撤。
顾祝同的意见:
一、西安方面的二华防线,立即撤除。
二、中央军一部开驻西安,由潼关至咸阳一线中央军长驻十二个团。
三、十七路军移驻泾、渭河以北三原、蒲城一带地区。
四、东北军移驻邠县以西到兰州地区。
五、共军仍回陕北,防区另商。
由于双方距离过远,谈了三个小时,无法达成协议。乃商定米春霖暂留潼关,李志刚和谢珂回西安报告请示,两天以内仍可继续商谈。
李、谢二人当晚即回西安,报告谈判情形。杨虎城表示:“只要国家政策确有转变,我们是不愿意打仗的。”他觉得谢珂说话太硬,又改派王宗山与李志刚同赴潼关〔王宗山系杨部参议。他于民国十二(一九二三)年随蒋先生访俄,以后在黄埔军校及党军任职,与顾祝同、蒋鼎文、陈诚均系旧识。〕继续商谈,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和平方式解决,不用武力。有关具体事项,由双方指派负责人员,另行详商。顾祝同为人豁达大度,平易近人,民国十九(一九三○)年中原大战期间,曾同杨虎城并肩作战,因而结识。此番谈判期间,他曾和杨虎城几度电话沟通,晓以大义及利害,对杨说服。米、李、王三人随即返回西安报命。杨虎城乃指派何柱国与顾祝同所派的行营参谋长赵启騄,继续商定具体办法,有关划分军队驻地、移动时间、军饷、指挥系统等事项,都作成明确协议,共有二十余条。
杨虎城等为了协调内部意见,随于一月三十日派飞机赴兰州,接于学忠到西安,经过很大的周折,杨、于二人才于二月一日联名下令撤兵。何应钦于二月八日,在国民党中央党部纪念周“关于处理陕甘经过之报告”一文,与前引顾祝同“西安事变忆往”中所说,大体相同。何文说:“在一月二十四到三十一这几天中,米春霖等所商洽的主要的有几件事:一件是在他们军队撤退的时候,要求由双方各派十人组织一个视察团,分作两组,分派在两组的部队前线互相视察,他们的意思是恐怕撤退时中央军队攻击他们。一件是要求借给伙饷若干。一件是要求张部酌量在西兰公路上驻一点部队,杨部酌量留一点人驻在西安。以上几件,经由顾主任允许他们。就是张、杨两部各借一个月的伙饷,视察团由双方派定人员组织,西兰公路上准张部驻少数部队,西安附近准杨部驻少数部队。此外他们要求的还有一点,就是希望中央发给西安事变的善后经费。关于这一点,顾主任是答应酌量代为请求。三十一日的下午,于主席学忠由兰州飞到西安,才和杨虎城联名下达命令将部队撤退,预定第一步先将渭河以北的部队向后撤退,次将渭河以南的部队撤到渭北,第二步再逐渐开往甘肃。”
至此,西安事变的善后问题,可以说已告解决。但是在此过程中,仍然遭遇了很大波折,几乎败坏大局,必须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