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广西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作者:张进清
2.2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简陋,亟待改善和提高
广西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简陋,不能适应师生获得更好的成长和发展的需要。一是特殊教育学校总体上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严重偏小。据统计,全区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94946平方米,平均每校占地面积仅3544平方米,即使以当前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计算,生均占地面积也仅54平方米,与国家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用地标准83平方米(盲人学校生均用地83平方米,聋哑学校生均用地88平方米、弱智学校生均用地79平方米)相差甚远。目前还有13所特殊教育学校是在当地小学内开办的“校中校”,没有自己完全独立的校舍。生均校舍面积仅20平方米,与国家要求的每生40多平方米的标准要求也相差甚远。有4所学校的校舍面积不足100平方米。二是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不足,学校普遍存在功能室不全、缺乏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康复训练器材等问题,现有办学条件远远不能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康复训练及教育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
2.3 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经济影响着教育的有效供给。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果从根本上制约着教育的投入,影响教育的协调发展。长期以来,广西受经济水平落后、教育经费管理体制不合理影响,导致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当前广西二元经济特征比较明显,县城之间经济发展与财政状况不平衡的现象比较突出,因而造成了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不均等的局面,教育的公平和公正性体现不够。根据对广西残疾儿童抽样调查结果,发现大多数未入学残疾儿童主要分布在贫困的县、镇、乡,这些地方虽有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的迫切愿望,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难以筹措必需的学校建设经费。即使是已经建立了特殊教育学校的地方,仍存在建设经费不足、学校办学举步维艰等问题。
2.4 特殊教育师资缺乏,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广西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一是师资严重缺乏。据统计,2007年全区55所特殊教育学校及20个附设特教班有专任教师736人,生师比5.1:1,但如果按照全区所有特教学生计算,生师比为18.4:1,缺特教教师1518人(按生师比6:1测算)。二是特教教师专业素质不高。特教教师是否受过专业训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师的工作适应性、工作业绩、自身专业发展乃至学生的成长。而广西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中,经过特教专业培训的教师仅469人,仅占教师总数的63%,没有经过特教专业培训的教师高达37%,这对于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极为不利,从而造成特殊教育的“贫困”。三是师资队伍学历结构不合理,专任教师的学历层次较低。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仅为17.3%,占主导地位的是专科毕业生(为60.7%),已超过一半以上。此外,中专高中及以下毕业的教师所占比例为22%。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的学历层次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师资队伍不稳定。全区各级特殊教育管理干部和随班就读辅导教师变换频繁,经过培训的特教教师流动性大,严重地影响了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因此,如何加快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是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2.5 特殊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办学层次偏低
当前,广西特殊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学前教育发展非常薄弱。根据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6年广西0~6岁残疾幼儿总人数为6.31万人,而同年全区在校残疾幼儿为600人(绝大多数为聋儿),入学率不足1%,有高达99%的残疾幼儿失学,视力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几乎是空白。二是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缓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评估制度等不能适应为残疾儿童少年今后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奠定基础的需要。全区58所特殊教育学校(含3所民办学校)仅有11所开展了职业教育,占19%,而高达8l%的特殊教育学校根本没有开展职业教育。三是办学层次偏低,中等及以上特殊教育尚处在探索阶段。目前广西特殊教育办学层次以小学教育为主体,全区55所特殊教育学校中,有42所为小学六年一贯制,占特教学校总数的76%。中等及以上特殊教育发展落后,尤其是高中教育,只有2所特殊教育学校开办了普通高中班,且办学规模偏小,满足不了广大残疾初中毕业生升学需要。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信息数据推算,2006年广西残疾人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阶段的15~19岁适龄总人数为73988人,而现实情况是,2004至2006年,广西接受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学生仅为451人,升学率不足1%。此外,广西特殊教育体系中高等教育尚处空白。
3 加快广西特殊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为重点。努力扩大特殊教育发展规模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的目标要求。而目前广西只有61.95%的学龄儿童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仍有近四成的适龄三残儿童尚未入学。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人学率,是当前广西特殊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
一是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努力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办学规模。合理布点设班是搞好特殊教育工作,促进全区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先决条件。广西应根据全区残疾人口分布的情况,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好全区教育学校布局设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与残疾人口相协调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建议尚未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地区,应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凡人口30万以上尚未建立特教学校的县(市、区),要“尽快新建或利用现有学校改建、扩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凡地级市及其管辖的县(市、区)均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地级市应建一所与残疾学生人数相适应的综合型的特殊教育学校,或将所在地级市内现有的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划为地级市所属的特殊教育学校。”同时,要加强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建设,30万人口以下的没有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和人口、残疾儿童少年数量较多的乡(镇),都应在乡镇中心小学举办附设特教班。建议广西要抓住教育部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的机遇,做好全区特教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争取将更多的特教学校建设纳入国家“‘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