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德国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给予的启示
作者:宋丽慧
关键词:德国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美国学者马丁·特罗认为,高等教育在人类历史上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性质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为社会上少数人服务的精英型高等教育阶段,在这个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到15%;第二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这时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第三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这时高等教育进入了普及化阶段。精英型高等教育和大众化高等教育之间存在着很多质变,这其中便包括高等院校管理模式的变化。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表明,中国高等教育在2005年毛入学率达21%,在校学生超过2300万人。按照马丁·特罗提出的标准,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在高等教育自身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同时,高等教育发展的外在环境条件也在发生着根本性的改变,即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迅速变迁,导致了中国高等教育内部管理制度的多方面变革和进一步的潜在变革需求,这些变化必然会引发高等院校组织内部各方参与者对高等院校办学的不同利益诉求,能否很好的和谐处理高校各种利益群体的共同需要,是涉及高校各种关系协调的重要管理问题。本文选择从中德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比较研究的角度,探讨在高等教育转型时期,我国高等院校管理如何借鉴德国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经验,解决我国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真正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德国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经验
1.德国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初始情况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处在各种变革压力下,几乎所有的西方国家在其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都曾经关注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问题。这种关注受到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学生运动的影响。学生运动的兴起,是由于学生普遍对大学的发展不满,认为大学应当进行改革。学生表示,由于学生人数增多,导致了教学质量下降、师资、设备、教室、图书馆、学生公寓、仪器设备等资源缺乏,学习质量得不到保证,大学的管理以及课程改革等问题日益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很多国家的学生通过各种方式来表达对大学的不满,并试图强迫大学进行改革,学生运动在联邦德国表现得比较明显,而在其他国家(英国、美国等)学生抗议运动对学校管理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学生运动提出了如下要求:希望有新型的“批判性”的大学,希望大学的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并有责任改造社会。
当时,德国高校的领导管理层吸纳了尊重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学校从管理的初始阶段就为学生开设校长信箱,安排校长接待日,开展民主评议学校管理等多种渠道,让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校务工作的安排或者在其他工作岗位上,逐渐让学生参与并发挥作用。
2.德国大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形成制度
德国大学生参与教学管理成为德国高校管理中的一种制度。主要表现在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课程、选择教师及学习进度,并对教师、教学计划、课程等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分析。
(1)实施选课制度
相对于学生在大学管理机构中作为代表参与管理,选课制被认为是一种间接参与。在德国,通过选课制,学生也能够很好地行使自己参与管理的权利。选课制本质上说为学生提供的是“消费者爱好”的机会。
选课制在德国各大学十分广泛。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课程、教师,构建自己的课程框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习内容和进度,从而获得较好的学习效果。目前,在选课制的具体形式方面,德国普遍采用限制选修课与自由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以此来弥补因选课所造成的过度自由而导致学生某方面知识的欠缺。
(2)学生参与教学评价
目前,在德国高校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估已成为影响教师职位、晋升、薪水等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高校管理层看来,学生对教学的参与管理有利于教学的改进。例如:针对教学问题德国学生的学联可给很多大学委员会提意见,直接批评大学教师只讲授浅显易懂的书本知识,提出应讲授教师在研究过程中有心得的东西。目前,系统地、全方位的学生评价教师在德国的大学已形成一种制度。对大学教师应聘和提升职称所进行的教学考核评定工作必须征集学生的意见,每门课程或每学期结束前都要求学生对课程和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以便为进一步改进教学提供反馈信息或作为人事决策的依据。学生参与教育管理制度不但激发了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和热情。而且也可以有针对性地提高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和教学质量。
3.德国大学生通过行政管理机构参与学校管理
在德国大学中,无论是校务委员会还是系委员会,学生代表都占有规定的比例。德国大学的内部领导体制是委员会制,强调民主参与。在各种形式的委员会中,有的是决策和立法机构,有的是审议、咨询机构。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包括经选举产生的教授、助教、职员和学生代表。在法律的框架下,德国高等学校通常由一名专职校长领导。学校的自治权根据“集体大学”的模式进行管理,即所有组成人员都能够参与学校的管理。高校校务委员会由四部分人员组成:教授、学生、科研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职工。他们根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校规分别组成各个委员会(Ausschuss),再由各委员会共同组成常务委员会。除了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也聘请部分校外委员。但通常教授是最重要的组成人员,所占的比重最大,一般要超出校内常务委员总数的50%。学生代表和科研工作人员代表通常各占其校内常委配额的1/3甚至更多,其他职工代表约占1/3。常务委员会负责提名和选举校长、副校长,以及其他行政部门负责人。
由于各个州相应的立法不同,即使是在同一州内各高校的校规也有很大的区别。委员会和常委会两级行政结构只是一个基本的组织框架。在此基础之上,很多高校的管理结构要复杂的多,具体的情况只能通过如下学校进行了解。
(1)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组织结构
亚琛工业大学(Rheinisch-Westfailische TechnischeHochschule Aachen)是老牌的工业大学,学生参与的情况是,亚琛工大的最高机构是大学评议会(Senat)。根据北威州法律规定,大学评议会由13名教授代表,4名学生代表,4名科学工作人员代表和2名非科学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除了学生代表以外,学生联合委员会主席也是大学评议会的列席成员,但没有投票权。也就是说,如果教授代表形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把这一意见不顾其他代表的反对推行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代表可以向州教育文化部提出申述,但这种申述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德国乌尔姆大学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