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忠奸何解,冷暖自知
作者:谌旭彬
诸葛亮统管朝政,坐镇成都;李严“统内外军事”,留守永安。这种一文(诸葛亮)一武(李严)、一内(诸葛亮)一外(李严)的权力分配格局的建构,刘备可谓煞费苦心。将政权(处理政务的权力)与军权分而授之,军、政分离以达互相牵制之效的托孤方式,确为刘备首创。
三
刘禅继位之后的最初几年里,蜀汉集团确实如刘备临终之际所希望的,做到了军、政分离,互不侵犯,界限分明。诸葛亮“政事无巨细”,全部包揽,并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和江东集团恢复友好同盟关系这一课题之上;李严留镇永安,都护诸军,积极寻求解决南方诸郡叛变问题的方法:“都护李严与(雍)闿(建宁郡叛军首领)书六纸,解喻利害,闿但答一纸曰……”
建兴元年,诸葛亮爵升武乡侯,开府治事。相对应的,李严也于此年受爵都乡侯、假节、加光禄勋(九卿之一,“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暑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郡祀之事,掌三献”)。武乡侯对应着都乡侯(前者级别稍高);开府治事是政事上的一种特权,假节是军事上的一种特权;三公级别的丞相对应着九卿级别的光禄勋。除了权力分配上的界限分明之外,蜀汉集团对他们的待遇也基本上一视同仁(诸葛亮稍高一些)。
这种权力上的互不侵犯、界限分明和行动上的互相配合、互为支援——如在策反孟达之事上二人的亲密合作。李严写信给孟达:“吾与孔明具受寄托,忧深责重,思得良伴。”诸葛亮亦寄书孟达:“部分如流,趋舍无滞,正方(李严字正方)性也。”——如此种种,使风雨飘摇的蜀汉集团终于艰难地渡过了危险期,渐渐进入固本培原的阶段。
一切都显得那么融洽与和谐。
但是,暗流却在寂静无声中渐涌渐烈。
四
建兴二年,诸葛亮领受益州牧之职,标志着他和李严之间权力平衡的天平开始发生了倾斜。
相对于曹魏和孙吴,蜀汉集团疆域本来就狭小,荆州覆败之后,更是只剩下益州一州之地。刘禅统治下的蜀国的全部疆域就是益州,诸葛亮领受益州牧,等于变相地换了个名称职衔来代替刘禅全权统治蜀国(汉末的“州牧”们拥有对所属州郡的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等方面的全部统治权)。由此,益州治下的各级地方大员如太守、都督等在名义上出现了两重上级:一重是皇帝刘禅领头的蜀汉朝廷;一重是诸葛亮为首的益州牧府。这些大员们也拥有了双重的身份:一方面他们是直属刘禅的臣子;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直接受诸葛亮辖制的下属。理论上说来,他们必须同时对刘禅和诸葛亮直接负责。
作为丞相,诸葛亮固然已经专断了蜀汉集团的所有政务,但他却无法逾越刘备临终前做出的军、政分离的托孤诏命。领受益州牧恰恰是对刘备的托孤遗诏的一次极其高明和成功的规避。作为丞相的诸葛亮仍然严格恪守诏命,坚决不染指军事;但由于“州牧”的职责权限所在,作为益州牧的诸葛亮不但有权力,而且理所当然地可以插手管理益州(也就是整个蜀汉集团)的所有军政事务。我们不得不佩服,这是诸葛亮在他的权臣之路上所下的一着精彩绝伦的妙棋。
李严在政治斗争中迟钝的嗅觉使得他对此事背后的隐义全然没有感知。
如果说建兴二年出任益州牧为诸葛亮插手蜀汉集团的军事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的话,那么,建兴三年的南征在诸葛亮的权臣之路上则具有实质性意义。
“三年春,亮率军南征,其秋悉平。军资所出,国以富饶,乃治戎讲武,以俟大举。”
诸葛亮南征的意义,就整个蜀汉集团而言,在于为日后的北伐扫清障碍,营造出一个相对安稳的后方;但就诸葛亮的权臣之路而言,南征之役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使诸葛亮的手由理论转为实际,顺利地伸到了军队之中。
“时南方诸郡不宾,诸葛亮将自征之,(王)连(时任丞相长史)谏以为:‘此不毛之地,疫痢之乡,不宜以一国之望,冒险而行。’亮虑诸将才不及己,意欲必往,而连言辄恳至,故停留者久之。会连卒。”
与其说诸葛亮坚持亲征的原因是“虑诸将才不及己”,倒不如说是为了实现自己插手军队的目的更为确切。南方三郡的叛乱始于刘备去世所引发的动荡,刘备死后,“亮以新造大丧,故未便加兵”。没有立刻采取军事手段解决这场叛乱的原因很多,如南方三郡多与孙吴牵扯不清,不重新达成与孙吴的同盟关系,贸然用兵是不妥当的。但是,因为要为刘备守孝而放纵叛乱,绝对不是诸葛亮不出兵的真实理由。诸葛亮达于治变,深知权衡,不可能被儒家迂腐的“三年之孝”理论(国孝期间,不得用兵他国,他国亦不得加兵于守孝之国,否则,则被视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举)所左右。曹操遗诏:“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乱世不行古制,崇尚变通,非但曹操一人如此。明哲知变如诸葛亮者,岂会迂腐到任由国家动乱败坏,却守着一些儒家教条死活不肯松手?建兴二年出任益州牧,解决了自己插手军事的理论依据,建兴三年就迫不及待地要亲自南征,诸葛亮的用意已经相当明显。更明显的破绽是:刘备建兴元年四月去世,诸葛亮建兴三年春出兵,中间时隔不到两年,根本就没有做到“三年之孝”。
倒是蜀汉帝国赋闲在家的年轻皇帝刘禅确确实实为他老头子守了整整3年的孝。这一点在后来谯周的奏疏中被重点提及:“陛下天资至孝,丧逾三年,言及陨涕,虽曾闵不过也。”
再者,南方三郡的叛乱实际上并不难平定。三郡(建宁郡、越隽郡、烊牁郡)叛乱首领之间并无紧密配合,相反,他们各自为政,互相钩心斗角。诸葛亮大军还在路上,越隽郡叛乱首领高定就已经把建宁郡的叛乱首领雍闿干掉了(和诸葛亮的离间计无关)。诸葛亮在王连的劝谏之下“停留者久之”,也说明这些动乱并非燃眉之急。南征之役并未严重到需要“元首”亲征的程度,蜀汉集团内部有的是将领可以代劳,庲降都督李恢就是其中之一。建宁郡的叛乱正是在李恢的独立指挥下平定的。“南土平定,(李)恢军功居多,封汉兴亭侯,加安汉将军”,从如此隆重的嘉奖来看,南征之役,李恢确实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相反,我们却没有看到诸葛亮有什么突出的表现。
另外一种关于诸葛亮必须亲征的解释不在军事层面,而在政治层面。如马谡所言:“南中恃其险远,不服久矣,虽今日破之,明日复反耳。今公方倾国北伐以事强贼。彼知官势内虚,其叛亦速。若殄尽遗类以除后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仓促也。夫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愿公服其心而已。”《汉晋春秋》一书记载有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之事,为的就是“服其心”3字。“南中平,皆即其渠率而用之”,采用南中之人治理南中,“不留兵、不运粮”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纲纪粗定、夷汉粗安”。如此种种,都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军事行为,而上升到了更高的民族政策层面。这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具备了相当的难度,不是普通将领可以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