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9期
晚年乾隆之盛世的崩坍(下)
作者:张宏杰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在享受花钱快乐的同时,老皇帝对于那些踊跃交纳议罪银的官员不可能不高抬一点贵手。许多所谓“法所难宥”的大罪,只要交纳的银两足够多,就可以免罪。因此议罪银不但起不到惩戒作用,反而变相地使贪污侵占合法化,为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免死牌,为贪官们壮了胆,让他们贪污腐败、为非作歹起来心里有了底儿。正如尹壮图所说:“罚银虽严,不惟无以动其愧惧之心,且潜生其玩易之念。”
就像对于非法经营的商户一罚了之只能促使他们扩大非法经营业务,来弥补被罚的损失一样,这一制度让官员们贪腐起来更有动力。积累多年的家业被罚光后,官员们的第一选择往往是更加疯狂的搜刮。有时候因为议罪银数量过多,无法交纳,官员们的第一选择也是通过“犯罪”来获取“议罪银”。
对于议罪银制度的弊端,几乎所有官场中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但是所有人都沉默不语。不仅因为直言往往没有好下场,更因为乾隆晚年的官场基本腐烂透了,每个人都有可能求助于议罪银制度。
四
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默许官员在一定程度下贪污的,因为“低薪制”的设计使官员不可能不靠灰色收入来生活。在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在儒学价值观有效运转下人格操守的约束;二是从上而下的政治高压,即最高统治者的反腐决心和虎视眈眈的监视。
乾隆晚年,约束腐败的两个条件都失去了作用。在清代皇权极端的摧折下,特别是乾隆了人格操守,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奴才。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不变的指针,那就是现实利益,所谓“千里做官只为财”。而晚年乾隆从以前的察察为明变成了精力不济、多从宽厚,皇帝本身的物欲炽盛、带头腐败,更为贪官们树立了榜样。
乾隆盛世的经济发展也为腐败提供了巨大空间。乾隆前期,大清经济一直高速发展,经济总量迅速增加,占世界第一位;人口从1亿增长到近3亿,占世界1/3;对外贸易长期出超。蛋糕做大了,可以搜刮、聚敛的基数比以前扩大了数倍,而每一层官员手中掌握的经济资源、人口资源、社会资源都比康熙、雍正时大为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生长良机,在号称英明的乾隆皇帝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仅仅十余年间,乾隆朝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
在繁荣的表象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早就已经千疮百孔了。
乾隆中后期,腐败形势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涉案数额从小到大,腐败案件由少到多。雍正肃杀之后,贪污案件极少发生,偶有发生,贪污数额亦不大。乾隆前期处理的几个案子少者数千两,多者也不过数万两,极少有上十万两者,到了中后期,腐败案接连暴发,涉案金额成倍、成十倍增长,官员贪污动辄数万两、数十万两。
二是腐败官员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涉案高官越来越多。一般来说,高级领导干部经过组织程序千挑万选,人格素质和政治素质均应大大高于官僚队伍的平均水平。确实,在乾隆前期,因为腐败而败亡的高级官员不过三五人而已,到了中期之后,形势为之一变,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后到首席军机大臣,腐败层层升级。乾隆中后期二十多年间,省部级高官被处理者达二十多人,连老皇帝也不得不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乾隆起居注》)
三是贿赂公行,窝案、串案迅速增多,腐败呈集团化、公开化趋势。
康、雍两朝,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朝,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而习以为常了。在权力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背景下,办一件事,安排一项工作,升一次官,枉一回法,需要多少钱,都有心照不宣的规定。不懂这些规定,在官场是无法立足的。不贪污,就无法操纵自己的关系网;不贪污,就没办法建功立业。因此一定范围内的贪渎,不但是社会所默许的,而且是必须的。“腐而不败”,是做官的最高境界。
为了自保,腐败者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其主要特征是涉案人员众多,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共同体。乾隆四十六年到四十九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常常是一人犯案,最后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
乾隆晚年最典型的一起贪污大案——“甘肃冒赈案”就同时具有以上三个特点。
五
乾隆四十六年,甘肃人苏四十三率回民起义,乾隆皇帝派兵进剿。由于事发突然,甘肃一时难以筹集大量兵饷,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为了表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4万两以解燃眉之急。
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读到这个奏折后,乾隆的第一反应不是大加赞赏,而是心中一愣:众所周知,甘肃是个穷省,官员收入很低,一个布政使怎么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在布置战争的同时,皇帝派人密查王廷赞家产来源,一查之下,“甘肃冒赈案”迅速败露。
原来,乾隆三十九年,王廷赞的前任山西人王喜望任甘肃布政使。他以甘肃连年大旱,百姓饿死不少为由,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粮运动,捐得多的富户可以取得监生资格。对救灾一向大力支持的皇帝批准了王直望的建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王氏却只收银子,不收粮食,数年间就筹集了上百万两白银。这笔钱他一分也没有用来救灾,而是在命令各级政府编造假账报销后,与各级官员私分了。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亶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无数灾民,灾民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纷纷表示大清王朝好。这样的奏折哄得皇帝心花怒放,乾隆因王亶望办理捐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而王廷赞接任布政使,按前例继续贪污。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初,甘肃省共有274450人捐了监生,收银15094750两,通省官员合计侵贪赈银2915600两。
这样严重的贪污案件,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它反映出大清政治体制的许多致命问题,首先是监察机制形同虚设。
有清一代,放赈过程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发放粮米时,官员必须亲自到场;每日发放后,官员要亲自签字画押,以为凭证;全部发放完毕之日,还要在发放册首尾签上总名,通册加骑缝印记,以备上司检查;同时还要将具体发放数目、领取人名字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然而,王直望命令全省官员自行捏报灾情,所有报灾、勘灾、监放规定均被视为一纸虚文,无一执行。数年之间,不但从来没有人检查核实,更无人举报揭发。
对甘肃捐粮这样的大事,皇帝是十分重视的。乾隆四十二年初,皇帝曾经派人到甘肃开仓查粮,以防捐粮过程有弊。可是甘肃各州县官员串通造假,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监察官员以粮仓满囤的假象,轻易欺骗了朝廷,大清王朝的反腐机制真可谓形同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