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蛇与环

作者:金原瞳




  一回到阿马的房间,马上将衣服丢进洗衣机。“Desire”里总漂着一股甜兮兮、懒洋洋的气味。衣服一定染上了那气味。接着进了浴室,全身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回到房间,换上牛仔裤和阿马的T恤衫,再薄薄地化了妆,吹干头发,将洗衣机里洗好的连衣裙晾到屋外。好容易有个喘气工夫,随着“啪嗒”一声门响,阿马回来了。
  “我回来啦。”
  “你回来啦。”
  阿马满面春风,我松了口气。
  “今天一天老是想打瞌睡。”阿马打着哈欠说道。这是当然的了,昨天喝到了天亮,我也一样,浑身无精打采的。不过早上送阿马上班后,我却不知何故睡不着,给阿柴打了电话。现在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也许本来就是我心里巴望着的,并没有什么意外可言的呢。只有一件事是可点可圈的,这就是今天我赚到了一匹麒麟。让这麒麟刻在我的身体上,是我盼望已久的夙愿。阿马是阿马戴乌斯,阿柴是上帝之子,我则是一个凡人。我情愿做阳光照不到的地下居民。有没有听不到孩子笑声和夜半情歌的地方呢?
  我和阿马在居酒屋里打发了一顿晚餐,回房间做了一通平平常常的爱,然后他便如断气一般睡着了。我望着阿马酣睡的表情,喝着啤酒。如果阿马知道我与阿柴的好事,他大概会像对那个小流氓一样把我痛打一顿吧。说到被人杀死,与其被阿马戴乌斯,我倒情愿被上帝之子杀死。不过上帝之子肯定不会杀人的。阿马的一只手有气无力地伸在床上,那只银戒指闪着光芒。我突然感到心烦意乱,打开了电视机,节目不是莫名其妙的搞笑,就是枯燥无味的纪录片,各个频道按了一遍,又将电视关掉了。阿马房里的读物尽是些男人的时尚杂志,我又不会玩电脑,只好咂着舌头拿过报纸。这是张下三流的体育小报,却是我的消息来源。先看了一下深夜电视节目栏,又翻看反面。无非是些日本每天都有的杀人事件和娱乐行业不景气的消息。突然,有一段短消息吸住了我的目光:“新宿路上廿九岁流氓遭打杀。”看了标题,我马上联想起昨天那男的,不会的……那家伙年龄还要大一些呢。那张脸有二十几岁,比我和阿马老。不会的,只是发生在新宿的同一桩事情。我屏住呼吸看起了那条消息。“被害者送到医院后死亡。罪犯在逃亡中。据目击者的证言,男子二十五岁左右,红头发,身高175—180cm,瘦长个子……”看看报纸,又看看阿马,我合上了报纸。如果这正是阿马发生的事件,如果目击者是那死了的家伙的同伙,那么他肯定要举出罪犯的第一特征是脸上的饰环和纹身。虽然不知什么原因,但看来阿马一定没关系。我有着这种没根没据的自信。一定是和阿马一样的人杀了二十九岁的流氓。挨阿马打的那家伙一定还活着,我十分固执地这样认为。我抓起手提包出了房间,三步并作两步,找到一家日夜商店,买了漂白剂、灰色的染发药水,回到屋里,把鼾声连天的阿马拍醒。
  “哎?路易,干吗呀?”
  依然是傻兮兮的声音。我一把抓起他的头,让他坐到镜台前。
  “干吗?什么事?”
  “什么事?没什么事!把头发颜色换了。已经忍了好久了,这让人恶心的红毛。”
  阿马一脸莫名其妙,被我数落着脱了衣服,只留下一条短裤。
  “皮肤这么黑,这头红毛,真正是邋遢死了!阿马,实在太没sense了。”
  漂白剂刺鼻的气味让阿马的脸都扭歪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反而满脸堆笑起来:
  “路易,你真好,我是要讲究点senes,你也要帮我呀。”
  阿马给我作了积极的解释。看来这家伙是个享福的命。我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是的,好的”,开始把漂白剂涂上他粘结着的头发。头发颜色变了以后会怎样,我自己也不明白,但能变就尽量变吧。我把漂白剂分两次用,一次洗头发,用电吹风吹干,红色退了,成了金色。以前我不知听哪位理发师讲过,使用红色和灰色之类的相反色调的染发剂,更容易改变原来的发色。我又将余下的漂白剂倒在阿马的头上,下一次是重复刚才的手法,这下阿马的头发成了近乎白色的金色。接着用电吹风“哗哗”地吹干,再用灰色的发剂为他着色。阿马懒洋洋地享受着。这家伙还蒙在鼓里呢,但想着自己总算为他做了一桩事情,心里也便释然了。染好色,用保鲜膜将他的头包住,阿马用一种怔怔的目光对我笑了笑:“路易,谢谢你呀。”
  要不要将那张报纸给他看呢?我心里犹豫着,一声不响地进了洗手间。
  “染成灰色,样子要好看些吧?”
  “本来,我就没说你样子难看呀。”
  我这样答应着从洗手间出来,阿马笑了。
  “我呀,为了路易你,剃光头都心甘情愿的。还有服装,为了配你,做牛仔男都没关系,只要你感到有趣就好。”
  “少献殷勤好吗!”
  阿马其实样子并不难看。眼神不好看,但还是属于样子好看的一类。至于纹身和脸上的饰环,那就不是样子好看难看的问题了。如果他是陌生人,在街上见了肯定会觉得过分……我想。但现在我理解阿马的心情了。我自己也希望根据外观来进行判断。在这阳光普照、没有一丝一毫阴暗角落能容我藏身的世界上,起码我得找到一个方法,能够把自己的身子当作影子来遮住自己。
  上色过了才十分钟,阿马便不耐烦起来了。“还没好?还没好?”连着问了好几次。他的心情当然不是不能理解,但我要尽量把红色多除掉一些。结果我让他忍耐了三十多分钟,拿掉保鲜膜,又用梳子给他胡乱梳了一通头发。
  “干吗呢?”
  “这叫氧化头发,让头发尽量接触空气,这样颜色就会深一些。”
  确认没有漏染的地方,说声“好啦”,我将一条浴巾递到阿马的手里。阿马说了声“遵命”,精神饱满地进了洗手间。在他出来之前,我又看了一遍报纸上的那条新闻。不会是阿马,应该不会是阿马,我这样反复对自己说道。同时我心里更加百思不解的是,自己并不喜欢阿马,为什么会如此地关心他呢!
  从洗手间出来,我又为阿马将头发吹干梳齐,阿马对着镜子,眼睛一眨一眨地微笑。
  “别笑,怪模怪样的……”我这么一说,阿马把腮帮鼓得胖胖的回过头来。他的头发完全变成了灰色。是地地道道的灰色,那头红毛已经不复存在了。
  “阿马,从明天起,你必须穿长袖衣服啊!”
  “为什么?天还这么热。”
  “住嘴。老是这件背心,叫人一看就不是好东西。”我这么一说,阿马照例又是调皮地回答了一句“遵命”。那纹身太引人注目了。也许是为了不打草惊蛇,警察有意不在报纸上公布纹身的情节。于是我又反反复复、几近啰嗦地要求阿马衣着不要太另类,头发尽量留起来,不能太引人注目。阿马对我气势汹汹的样子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说了声“明白,一定遵命”,把我紧紧抱住了。
  “为了路易,这是小菜一碟。”这样说着,阿马一下子将我按到了床上。这样的人怎么看也不是杀人犯。没问题,阿马在我身边嘿嘿地傻笑着。阿马在床上捋起我的吊带裙,一口吸住了我的奶头。慢慢地我便感到他的嘴失去了气力,同时身边响起轻轻的鼾声。我放下吊带裙,关上电灯,闭上眼睛。黑暗中,我在祈祷。阿马千万不能被抓走呀!我不知是在向谁祈祷,但是我心里但愿有一尊神,能保佑阿马。我这样思忖着,分明地感到一股深深的睡意朝我袭来了。
  第二天,我去打工陪酒了。我已经休息好长一段时间了。电话是晌午刚过打来的,说临时缺人要我去顶缺,我心里还有些不太愿意,但电话里那头的我的经纪人答应付三万工钱。自从与阿马相识后,我一直都靠他的钱生活,也不再想找活干。想到有了钱可以买好酒喝,我的屁股终于从椅子上提了起来。陪酒的打工是集体签约制的,当天付钱,是个轻松活,我被这种条件所吸引,半年前就开始做了。在宾馆的工作项目只是端着酒在客人堆里转转,一般一次宴会两个小时,能得一万元。父母给了我一张不坏的脸,真好。
  稍微迟到了一会,在宾馆大堂里碰到了经纪人和姑娘们。看到我来,经纪人马上脸色放松,微笑着说“总算来了”,将我们带进休息室,递上各式各样的和服。我先帮不会自己穿和服的姑娘穿上。自从打工以来,我潜移默化地也学会了穿和服。给我的是一件红色的漂亮和服。我自己穿上,又包上随身带来的一条茶色头巾。金色发不能在这种一流企业的宴会陪酒。我不愿意将头发还原,所以总是自带一条头巾。头巾刚刚包好,就听经纪人在叫喊:“中泽小姐。”
  好久没人叫我名字了,一下子恍如隔世。
  “那个,耳环……”经纪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轻轻“啊”了一声,摸摸耳环。忘了。普通的耳环不会被说什么,但0G的耳环与这身和服是不相称的,而且是去一流企业的宴会。我将五只耳环全部摘下,放进化妆盒。两颗牙齿闪了出来。如果那报上的消息是阿马干的,警察是否发现死者缺了两颗牙齿呀!
   “中泽小姐?”又传来了经纪人的声音,我厌烦地回过头去:“啊?”经纪人一脸的惊讶。
  “中泽小姐,这里也戴着饰环呀?”
  我马上意识到他讲的是我舌头上的饰环。
  “是的。”
  经纪人露出困惑的表情问:“能取下来吗?”
   “这,刚戴上不久,不想摘下来呢。”
  我这样一回答,经纪人脖子扭得更厉害了,语言也混浊起来:“可是……这个……”
   “不要紧的,不会张大嘴巴的。”我微笑着走近他,经纪人脸上的肌肉松缓了一些,小声说了一句“真拿你没办法”。经纪人对我还是十分友好的,一般事情他都顺着我,为此我招来了几乎所有小姐的嫉恨。
  进入宴会厅,我满面春风地单手手里托着盘子满场子斟啤酒和葡萄酒。与平时见惯的宴会没什么两样,无聊的自助式派对。忙了一会,我和为数不多的陪酒朋友之一百合小姐装着整理空酒瓶溜到休息室里, 一边喝啤酒一边大谈我舌头上的饰环。
  “啊呀,真吓人呀,怎么会在舌头上扎个洞的呢。”百合的反应与真纪大致相同。
  “是受男朋友的影响?”百合笑了笑,竖起大拇指①。
  “也许是吧,与其说是看中他的人,倒不如说是看中他那舌头。”
  这样闲谈着,话题从舌头扩大到别的乱七八糟的事情上,谈兴正浓,经纪人的叫声传了过来。我们喝了最后一杯啤酒,再往嘴里喷了些解酒味的香水,回到宴会厅。
  两个小时的宴会,我从精英们那里收到十三张名片。宴会结束,我和百合两人看起这些名片来。
  “这个不错,是董事呢。”百合对每个精英都高声评判,“不过脸记不住了,反正是个老头吧?”
  说心里话,对那些西装革履的精英我是没兴趣的,他们对舌头上打孔的女人也不会有兴趣吧。打扮成淑女模样的我,每次宴会都收到不少的名片,但我的形象全是装出来的。一旦我的蛇舌手术成功,这份工也就打不下去了。这样想着,我对着镜子伸出舌头,盼望着那舌孔大得快些。接下来,我们去了别的宾馆,扮了同样的角色,到夜里八点解散。为了领工资,我与百合一起去了经纪公司,一起回家,半路上手机响了,百合竖起大拇指,抬起眉毛笑了笑。是阿马打来的电话。我想到过给他留条子或发电子邮件,可现在已经忘个干干净净了。
   “喂喂,路易?在干吗呀?在哪里呀?”阿马带着哭腔问。
  “啊,对不起,突然让人叫去打工陪酒,现在回来了。”
  “什么呀?路易,干吗要去打工?还陪酒?”
  “烦什么呀!我是签约的,又不是什么坏工作。”
  看着我在阿马怒涛般的质问下连连退却,百合只是在一旁笑。我与阿马约好在车站会面,挂断电话,百合马上脱口而出:“什么呀?你这位,倒管得好严呀!”
  “啊,那家伙还是个孩子,神经兮兮的。”
  “好可爱呀,”百合说着推了我一把。要真是可爱就好了……我这样想着,叹了口气。在车站与百合告别,一个人乘车踏上了归途。被电车摇晃了二十分钟,到了站,我迈着轻松的步伐上了台阶。只见检票口对面阿马已经等着了。我挥了挥手,他也神情严肃地挥了挥手。
  “回来见你不在,又没留言,以为你不辞而别了,真是担心得要死。”进入韩国烤肉店,要了啤酒,阿马一口气说道,“好,现在总算放心了。来,托你的福,我们来奢侈一把。”
  阿马仔细问了我打工的情况,确认没有什么问题,这才又恢复了平时的表情。“真想看看路易你穿和服的样子呀,”他一边说着,一边朝碟子里榨柠檬汁。烤肉很好吃,啤酒也很好喝,一顿绝品的晚饭。虽然最讨厌工作,但工作后的啤酒比平时味道美多了。这就是劳动的好处。我心情极佳,赞美了阿马的发色,为他那些无聊的噱头话破天荒地格格笑上一阵。没问题,阿马的发色变灰了,阿马幸福地笑着。不称心的事一件也没有。
  热。这瘟热的鬼天气,名称就叫秋老虎。从那天在“Desire”看了麒麟纹身之后,大约三星期,阿柴终于来了电话。怎么也画不好,可谓是苦战呢,阿柴这样说了一通,最后冷不丁冒出一句:“想快些让你来看呢。”我舌头上的饰环也换成了12G。
  翌日,我说想去看饰环,约了阿马一起去“Desire”。到了店里,阿柴已经在等着我们,将我们让进里屋,从写字台里取出一张纸。“好棒呀,”阿马叫了起来。我的眼睛也盯住了那画稿。阿柴满意地看着我们的反应,像孩子夸耀自己的玩具似的喃喃道:“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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