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2期
国企改革为何如此艰难
作者:邱 路
了各级地方政府机构还没有改革以外,即使中央一级已经进行了改革的机构,也还没有完全实现职能的转换,企业与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还没有改变,以致在目前所进行的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实行公司制改组的过程中,仍旧出现了大量不规范的现象。
比如,绝大多数已经改组的公司,仍旧是国家独资公司,并没有做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绝大多数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都是由一个人兼任,并继续采用行政任命的办法,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并没有合理地分离;绝大多数公司都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结构,即不能做到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和监督者都分别到位,并形成一种既能相互协调合作,又能相互制衡监督的机制。也就是说,现在的公司重组和上市,还远远没有达到江泽民同志所要求的,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组,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推动政企分开和经营机制转换,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因此,企业仍不可能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种情况如不尽快改变,很可能大多数公司会成为一种有名无实的“翻牌公司”,穿新鞋走老路,达不到预期效果。
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处理好政府与企业、劳动者(包括经营者)与企业以及企业内部党与政等三个方面的关系,也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那三个“心”的关系。从实践上看,无论在什么企业中,这三个关系理顺了,企业一般就比较容易搞好了。
通过对许:多乡镇企业的调查,我们发现,那些搞得好的乡镇企业,其主要经营者不少都是从国有企业中去的,有的在国企中工作了一二十年,并当过企业的主要领导或部门领导。在与他们座谈和交换意见的过程中,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过去在国有企业搞不好,到乡镇企业搞得好,关键就是三条:一是国有企业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干预太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落实,甚至根本就没有什么自主权,很难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二是国有企业的职工都捧着“铁饭碗”,吃“大锅饭”,彳: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差不多,劳动者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调动不起来;三是国企内部党政人事关系太复杂,“核心”、“中心”矛盾多,导致“二心”甚至“三心”不一,优秀经营者和人才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而乡镇企业搞得好的,大都不存在这三方面的问题,即使有些矛盾,由于它们处于自负盈亏、优胜劣汰的压力下,也会迅速想办法把问题解决掉。
90年代初,我们还曾对香港中策集团公司在内地合资经营的一批前国有企业进行过考察。我们发现,同样还是那个企业,同样还是那些设备,甚至同样还是原来的经营者,合资以后效益就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同企业的领导人交谈后得知,关键也是三条:一是合资后上级政府部门不再干预了,解决了政企关系;二是合资后劳动工资可以由企业自己决策,打破了“铁饭碗”、“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基本上理顺了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企业的各种管理更有效、更严格了;三是过去企业内部机构都要与上级部门对口,设置太多,非生产人员所占比重过大,合资后精简了一半以上,人事关系简单了,没有“二心”、“三心”的矛盾了。
正是由于非国有企业没有上面提到的那样多的外部内部矛盾,它们在生产和经营上都远较国有企业更具效率,更有竞争力。90年代初,我曾到广东中山洗衣机厂做过调查。由于这是个集体企业,政府不干预,没有“铁饭碗”、“大锅饭”,内部人事关系也比较简单,职工的劳动效率很高,平均每人每年可生产双缸洗衣机1000台左右。而据说设备比中山厂还要先进一些的几个国有企业,同样生产双缸洗衣机,每个职工每年却只能生产100台左右,效率相差10倍之多。
对此,有人认为主要是管理者的问题,只要调整好领导班子,敢于抓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敢于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就完全可能极大地提高职工的劳动效率。但实际上,问题并不那么简单。1994年我们在沈阳铁西一个机械厂调查时就了解到,由于该厂对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较高,产品合格率一直很低,浪费太大,成本太高,厂领导曾制定了一个高奖重罚的办法,规定生产合格的产品可得重奖,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将受重罚。讨论时大家都一致赞成,可是真到实行时却发现,因为有重奖,有的生产工人就同质量检验员勾结起来,把不合格的产品也报成优质产品,所得的奖金二一添作五分了。由于对这种现象厂里只能扣奖金,无法从根本上防止,最后只好不了了之。有一段时间,全国到处都在强调加强企业管理,甚至提出要用“三铁”(铁面孔、铁心肠、铁手段)来砸“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到头来也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因为这要砸的“三铁”,并不是下面企业决定的,而是上面体制决定的。况且,你砸了这些人的“饭碗”、“交椅”,又不能把他们都赶到社会上去,还得由厂里想各种办法养起来,这对其他职工也根本起不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
邱:我记得,上次您提到过,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曾经明确提出要搞一批国有企业来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这些试点后来为什么没有结果了?它们是不是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杨:是这样。当时中央确曾决定要选100家国有企业搞这样的试点,国家体改委、经贸委也认真贯彻了。但搞了三四年,却走进死胡同里去了。最关键的就是拿不出一个统一和规范的试点方案。为什么?因为这“二心”、“三心”的问题实在不好解决。比如,既然企业是国家所有的,企业的产权(即所有者)由谁来代表?这实际上还是一个应该如何安排政府与企业关系的问题。再比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究竟应该起什么作用?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经营者、公司董事会的关系是什么?这实际上也是能不能理顺企业与职工关系的问题。再比如,企业的主要干部应该由谁来任命,能不能主要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来选择?这实际上是党要不要对企业生产经营领导的人事直接掌控的问题。由于对这些问题各方面的意见始终达不成一致,统一规范的文件长期制定不出来,到1996年只好将规范的试点改为非规范的试点,美其名曰多样化,由企业自己提出方案经批准后实行。其实等于是走了一次过场,完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国企改革呼吁理论突破与观念更新
邱:看起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确不是容易的事。如果连党政分开、政企分开这些喊了多年的问题至今都不能真正解决,我们的国企改革如何才能真正走出困境呢?
杨:回顾我们曲曲折折走过来的这2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应当看到,每一步前进,都是理论突破与观念更新的结果。但这是一个很困难的过程。比如从1979年到1982年,我们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中受到启发,差不多花了四年时间,才实现了从传统的国有国营的观念,前进到国有企业在坚持国有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多种方式经营的观念的转变。从1983年到1992年,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