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牢
作者:加州Mon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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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作完证后,检察官把我老婆报案时的控词说了一遍。这次不同的是,她向陪审员介绍了这个案由以及控告我的理由,控告我的原因和发案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等。这次她还拿了一些法律上的文件(看来要在陪审团上下真功夫了)直接用幻灯投射在屏幕上讲解,可能是想增加视觉效果吧。之后再次要求法官在法庭上播放录音,法官这次同意了,然后就是放录音。漫长的40分钟。此时陪审员就是听、看,没有任何的机会和权力发问。
放完录音后,DA以极其“激动”“愤怒”的表情继续阐述我肯定“威胁”过老婆,可能继续有进一步“犯罪”“倾向”的“潜在因素”,演说时真是“声情并茂”啊!就是整个“公审” “地主恶霸”的感觉,此时自己感到,在法庭上,什么“屁”事“小”事都可以成为对方控诉我的理由,而且会无限夸大,哪怕这个事情再小,诸如说看见我说话不耐烦,都可以拿来说明,我脾气不好,可能会控制不了情绪,进而可能出现“报复”的行为等等(巨冷),也会成为他们控告我的理由,也可以支撑他们“控罪”的证据成立!他们完全是用美国式的思维方式来“推”我是多么的恶毒,多么的危险!他们更不会理会什么是中国的国情。
这个检察官用极其“愤怒”“冷漠”的表情,控诉了将近1小时我的“罪证”。然后我的律师开始辩护,这次看出我的律师开始卖力了(他自己也知道再不会有机会为我申辩了),看他为我申辩的时候在法庭上走来走去,以其声情并茂的方式,一会拿照片给陪审员看,一会又用幻灯机向陪审团讲述一些法律上的制度、要求等等,包括运用各类的身体语言。列举了很多案件的实例,把我说得好似雷锋的老师般。此时律师好像很激动,只见他脖子上的青筋迸了出来,声音也比原来大了许多。我又一次明白了。这个律师是勇者的“斗鸡”啊。真是钱的威力无穷啊!他赚钱,我破财。但是庆幸自己找到了好的律师。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别说我还没有死。嘿嘿!暂时忘了银子的事情(窃喜中) 。
这样的几个回合后,下午的4:15,法官觉得时间到了,就宣布:明天的同一时间继续开庭,还是陪审团审议,至于什么时间有结果,全看陪审团是否有一致的决议,没有时间的限制(我希望早些有结果。不然腰包里的银子受不了啊。重返忧虑中)。
休庭后,律师告诉我,明天上午我出庭作证,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因为对方的检察官会千方百计地在我身上找破绽,陪审员也会在提问我时留意我的表现。又说,我的律师也会向我提问,告诉我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告诉我在庭上不要答非所问,能简洁回答时只说YES或NO就好了,不要自作聪明,否则会引起法官或者陪审员的反感。我说,我知道了。
说自己不担心是假的,主要是考虑自己是中国人,无法用中国人的思维去猜测陪审团,更无法去猜测全是美国人的陪审团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十)
8月22日,星期二。这是我最后一次走进法庭。早晨起来,做了祷告,希望神能把这一天作为自己不幸的终结。
走进法庭,果然不出所料,法官在宣布开庭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我自己作证。
走到证人席上,在法庭的要求下,自己举起了右手,面对着美国的国旗,听着法官助理的宣誓词,心里觉得怪怪的(中国人在美国国旗下宣誓)。宣誓后自己坐到了证人席上,此时自己的心情出奇的平静。坐下后,自己的右边就是整个陪审团的12人,他们坐成两排(距离只有几米左右,甚至可以听到陪审员的呼吸声) ,左侧是法官(相距七八米左右),正面对着的是控告我的检察官(大概也是七八米远,中间隔着法庭池)、我的律师和远些的旁听席(自己这时注意到旁听席上坐着10多人,以前是一直背对着旁听席,这次是第一次面对他们) 。
(法庭派的翻译稍微难些的中文他就听不懂,眼睛瞪得像牛眼睛那么大,可笑地看着我,所以自己要求用英文回答问题)我对法官说,我将尽我自己的最大的能力用英文回答问题,我不想叫这里所有的人因为翻译浪费时间。法官听后好像很高兴,对我说:I THINK YOU'LL BE FINE,THANKS!原来怵法律词汇,但是多个回合过来之后自己觉得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万一有问题,还有美国翻译,更考虑讲中文可能会令陪审团反感(谁愿意听听不懂的话呢?)
律师对我提问后,我第一次面对面地和控告我的检察官对话,突然觉得各种感觉涌上心头。(横下心来)就想看看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到底能干什么?!所以,她提问问题和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在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用冷静、气愤、蔑视的眼光),就是想看看她的眼睛里到底有什么?!想说什么?!我自己觉得心田坦荡,因为我不是罪人。所以自己也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架势面对她。
讯问我之后,双方的举证就基本结束了,进入到陪审团审议的最后阶段。但是在陪审团最后进入密室审议前,检察官还有最后的一次机会在法庭上申辩,检察官申请,法官同意。这个时候这个检察官又把那个录音带拿出来,在法庭上播放我老婆报案时的录音。这次不是从头到尾地放,是专挑老婆“哭声最大”“跑飞机最偏”的地方放,放一段,停一段,说一段,控诉我一段。这一段段,一段段的,我只想叫自己变成聋子!
残酷的迫害呀!!这样折腾了将近40分钟,到了中午时间了。
法官宣布休庭,宣布下午1:30分继续开庭。
1:30分,法庭正常开庭,法官先说,这个案子各方的证人和证据在法庭上的出具已经差不多了,对被告(我) 也进行了讯问。这时法官问检察官和我的律师,你们还有没有什么其它的证据或者证人可以出示给陪审团和法庭的?都说没有。这时我感到这个游戏接近结束了。看看陪审团席上的陪审员们,觉得他们也是辛苦的,因为和他们不着边的这么个小小的案子,牢牢地被“绑”了四天。有的人每天开几个小时的车来这里,这样一来就更不自由了。百思不得其解啊!什么法律呢?什么制度呢?对谁有好处呢?就是折腾所有的人。想来想去,噢,对了,只对辩护的律师有好处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好像有两小时吧。突然听到自己的电话响,我的律师来电话叫我赶快回到法庭,告诉我:该判了。心里紧张但是迫切地想知道后果,连跑带颠地回到法庭。这时看见陪审团的12人都走出来了,在他们回到座位时,全体的法庭人员(法官除外) 全部起立,面对这陪审团员们(每次都是这样,陪审团走进、走出法庭时,全体人员要站立,行注目礼。这是法庭上的规定,看得出陪审员的地位有多高!牛啊) 。
这时陪审团坐定,他们其中的一人(陪审团团长,建立陪审团时法官指定的) ,把厚厚的文件递给法官,法官就像接圣旨似的接了过去。看了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此时全体法庭的人都站立) 。
法官宣读陪审团的决定。
当听到NOT GUILTY(无罪)。反倒没有了感觉,噩梦结束了?立在那里、愣在那里!真的没有了感觉,没有眼泪,没有兴奋,没有。真的什么都没有。这时我的律师拥抱我,并和我大声说:NOT GUILTY!我却无言!
走出法庭,突然涌出了很多的眼泪,很多的,自己无法控制的眼泪。
感谢神,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所有为我高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