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萨托里斯夫人
作者:[德国]埃尔克·施米特 作 凡一译
今天她去了警察总署。一早那边有人打电话过来,因为谈话时间得推迟一小时,否则我根本不会知道此事。我提早下了班,希望她会向我讲述点儿什么,可她一声不吭地坐在晚餐桌旁,慢慢搅动着茶杯里的茶,眼圈因哭泣还红红的。恩斯特去参加合唱队彩排,伊尔米很早就回自己屋里去了,结果我收拾了餐具,束手无策地在厨房里闲坐着,她则在楼上浴室里折腾。她从小就喜欢在水里待着,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们偶尔会一起洗澡,要是有只塑料鸭子或是青蛙向她漂去,她会高兴得大叫。
在湖边散步后,我试图与恩斯特谈论此事。我没提在酒吧里见到过他们俩,只说是在一家冰淇淋店见过他们在一起。我告诉他,达妮拉已经很长时间夜不归宿,早餐之前才脱掉鞋溜上楼来。我向他讲了我去维尔罗特家找过他。我没有谈及我所感到却无法证实的情况,只是谈了谈能够证实的那些让人糟心的事。可他不相信我的话。要是一位17岁的姑娘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一个男的去一家冰淇淋店吃冰淇淋,他说,这还构不成跟踪她的理由。而且说到我判别男人好坏的能力,那我自身生活中的变化就最能说明问题了。他女儿什么时候回家他知道得一清二楚。此外他不久前还跟达妮拉进行过一次长谈,她向他讲述了自己上大学打算学什么,还打听了给她上大学用的存折上有多少钱,总之她显得很理智。看来说不上这孩子需要帮助,就算需要的话,肯定也不需要她妈的帮助。
我又变得神经兮兮了。本来我已经能很好地把握自己了,可自从与维尔罗特谈过话,我的神经又脆弱起来。有时我觉得就好像有人在用砂纸打磨我的太阳穴,整个脑袋都疼。即使夜晚不喝酒,早晨起来也是头昏脑涨。我老是不停地找东西,多数情况下是找钥匙,然后是找我戴了多年的眼镜,还找钱包。我的手提包变成了敌人,我老是不断地在这个黑皮子的包里面翻腾着找我当时正需要的东西。我的缺乏耐心让我自己都受不了,我对买东西时的等候都不耐烦。我不信任地看着别的男人的脸,问自己他们是不是也干得出像维尔罗特那么下作的事。我经常病态地读错字:把“幽默”(Humor)看成了“肿瘤”(Tumor)、“面包”(Brot)看成了“死亡”(Tod)、“北面”(Nord)看成了“谋杀”(Mord)。达妮拉对我的态度是既忍耐又反感,她毕竟感到了我在为她担心,可她大概更觉得这很可笑。她丝毫没有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仍旧是早上才回家,仍旧去上学并做作业。伊尔米仍旧什么都不知道,恩斯特仍旧对一切视而不见。她很精明,面对她老爸总是特别小心,每天晚上她都能想出一个离开家的借口:准备课堂测验、看电影、与女友去吃冰淇淋、同学过生日。她走时身穿牛仔装,大概也会穿着牛仔装回来,其间她身上穿着什么——如果穿的话——我只能揣测了。维尔罗特从不往我们家打电话,也从不以任何方式露面,要不是当初在酒吧看到过他们俩,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呢。
后来有一天早上我发现了她脖子上的印记。达妮拉在餐桌旁发现了我的目光,她脖子上的小围巾歪了,她在伸手拿咖啡壶时看到了我那吃惊的面部表情,马上把小围巾拉正了。开始时我以为那就是吻痕呢——我们年轻时这种印记就叫吻痕——可它们却比吻痕要小很多,而且不止一块,几乎间隔均匀。我们的目光相遇了,我头一次看到她的这种眼神。她有些不安,没一点儿讥笑的样子。她感觉到我在发愣,她自己也有点儿害怕了,或者说狼狈和惊慌。我想在门口截住她,当时她已经穿好了带帽子的厚夹克,手里拎着书包。也许我出于惊慌盯得她太紧,但看到她并非完全不理我,我又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她最终还是从我身边溜了过去,只是嘟囔了一句没什么事,她几乎是从家里冲出去的。我把门关上,然后开始寻找自己的东西,这段时间找东西已经成了一个折磨人的程序,为了找齐自己需要的东西,我几乎要跑遍所有的房间。我坐进车里,思绪万千,同时感到非常难受。我考虑着,如果恩斯特终于相信了我的话,他会采取什么行动呢?L城很小,可以说是太小了,如果有更多的人知道了维尔罗特的行径,他就很难胡作非为下去。恩斯特几乎参加了市里的所有协会,他同管理部门的男人一起打保龄球,我们合唱团有警察局的人,甚至有一位检察官。而且维尔罗特的迪厅和地下妓院的房子只是租赁的,这些房子也有房主,也有人负责发放经营许可证,那就可以时不时地组织一次大搜捕。肯定能给他的买卖捣点儿乱,至少让他的生意不那么好做,这样他玩自己的小游戏时乐趣就会大减。维尔罗特这类人一般是不会找还在背拉丁文单词的姑娘的,他是不会轻易动良家女孩儿的,这对他来说也太危险。也许他手里现在有个良家女孩儿,这孩子上过芭蕾课,还会弹钢琴,落入他手中时还是个清白女孩儿,不像他和他所认识的其他人那样来自底层,正是这一点给了他极大的满足。但知道这些也于事无补,我的话在恩斯特那儿已经没分量了。
一个年轻姑娘闯到我的车前。我猛踩刹车闸,轮胎在路面上磨出的声音大得只有电视侦探片里才能听到。我紧握着方向盘,就好像事关我自己的生命似的。那姑娘站住了,直视着我,看到了我眼中的惊恐,我相信直到这时她才害怕了。她过马路时以为我看到了她,当时我还在相当远的地方,肯定我是开得太快了。我根本没注意到红绿灯,更没看见这位姑娘。我差点儿撞了她,她年纪和达妮拉差不多。
那时我初次萌生了这个念头,此后再没有打消过。我沿着街边继续开车,浑身都在颤抖。那姑娘已经走远了,她好像根本没有气恼,也许根本没有感到害怕,而只是看出了我的恐惧。我看到后视镜中自己苍白的面色,我看上去筋疲力尽,比实际年龄至少要老十岁。事故的起因往往都很不起眼:也许超速十公里,走神了半分钟,或是只有点根烟的工夫。这种情况下的瞬间往往难以测量,而且原因会如此无足轻重,以至于让人觉得可笑和微不足道。大概是个意外。
确实是个意外。那是两个月以后,雷娜特打电话到我办公室,想约个下午见面。我们约好在希尔默糕点甜食店碰面,因为从那里去别的地方逛很方便,尽管我们俩都知道我们不会有空去逛街的。我事先去购了物,当我走进咖啡店时,看到她已经坐在我们最喜欢坐的地方——角落里的沙发上。她有很多关于她那位搞房地产的丈夫的事要讲给我听,他们在找新住房,他们去美国度了假,他把她捧在手上怕掉了,他是个真正的绅士,还那么诚实,但已经不再悲伤。她气色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穿着打扮也不像过去那么张扬了,这让她显得更有风度。她给我看了在M城和纽约照的相片,还讲述了她当房地产经纪人的尝试。这个下午本来应该很美好。她看出了我的沮丧,可她不打听原因,也许她不愿再听那些破事儿了。但我觉得她是怕问了会弄得我更伤心。在我们喝雪利告别酒时我几乎忍不住要号啕大哭,偏偏那个节骨眼上她去了洗手间,结果我也没哭起来。要不然我们肯定还要在那儿多待一会儿。
街上杳无人迹,天下着我们这儿常见的毛毛雨,黄昏变得一片漆黑,所以不能说能见度特别好。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天气,我发现他时已经太迟了,但也可能是我心不在焉。
他站在马路边,就站在红绿灯旁,穿着一件绷在身上的雨衣,双手揣在兜里,脑袋有些缩着,大概是想躲避绵绵细雨。他身后的一盏街灯让我清楚地看到他那刚毅的鼻子和贴在脑袋上的深色头发。他一个人,街上没有行人,也没有骑车的,这地方靠近工业区,所以没人来此地散步,附近也没有商店和树木,遛狗的都不来这个地方。我本可以做出另外的抉择,我只须停车,保持安静,什么也不做,这个瞬间就会过去。但这正是我认识他以来期待已久的瞬间,简直是天赐良机,就像是无法强求也不能招致的幸运,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偶然。人们把它称之为命运,如果它在适当的时候显现在某人面前的话,我认为它来得正是时候。那一瞬间,因看到有人站在路旁,我把车速已经降了下来,但当我看清是他时,我脑海中不禁倒海翻江,我想起了一切,最近这几周和几个月的事。人们说,临死时人的一生会像快速放映的电影那样再次呈现在眼前,我当时的经历就是如此,不过死掉的不是我,而是他。因为就在他穿行马路时我踩了油门,我在极短的时间把车速提了上来。我一直喜欢开快车,觉得过瘾,现在这种嗜好居然还派上了用场。我开着车向他冲过去,他连头都没来得及回就丧了命,也许他当时正想着什么事。我从他的侧面撞上去,连车都没倒,就是这么回事。
(特约编辑 裴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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