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萨托里斯夫人

作者:[德国]埃尔克·施米特 作 凡一译




  
  我问自己他为什么步行,也许发动机出了故障,他无法开车。他的车一定不错,但真正的高档车他肯定也买不起,大概是跑车车身配上非原装的发动机和一些引人注目的额外配置。这种车比较娇气,有时会开不起来。或许他买的是旧车,F城弄来的出过车祸的车,喷了一层漆,装上新收音机和额外探照灯,包括皮座椅。周末开出去兜风还是挺能唬人的,但不实在,在我们这种潮湿的地方很快就会有什么地方生锈,要么就是打不着火。这一带不适合开跑车。
  
  我没有立刻想出什么对策。从我在报纸上读到那则订婚启事的那一刻起,局势就无可改变了,就好像决断已经做出,丝毫不用我参与似的。已经没什么好怀疑的了,现在只能采取点儿什么行动了。这天晚上我跟恩斯特去伊尔米那儿时,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尽管如此,我已决定破釜沉舟。他送我回家,我像往常一样与他闲聊着,那天夜里我才开始想像我们共同的生活。
  几年来我就清楚地知道父母早晚要搬回S城,搬到我母亲的姐妹们那里,我外祖父也独自住在那里的一小套房子里。虽然父亲在批发商和零售商赫尔曼博士那儿干得小有成就,但他在这一带从来就没住惯。我母亲则眼巴巴地盼着有朝一日能把他们住的那套小房子卖掉,好回到自己亲人身边去。还有两年我父亲就到退休年龄了,但我等不及了,也不愿作为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跟他们一起回S城。我那些住在S城的表姐妹现在都已结婚,她们整天谈论的都是她们的孩子以及去蒂罗尔休假什么的。她们一向妒忌我:那个漂亮、不乏有人献殷勤、能歌善舞、会画画、还想学戏剧表演的玛格丽特,她终究成了遭人遗弃的办公室职员,以致落了个神经崩溃的下场。我将嫁给恩斯特,与他和伊尔米一起生活。恩斯特毕竟长得不错,他对我宠爱有加,挣钱不少,人也挺可爱的,而且对我言听计从。伊尔米这个婆婆更是打着灯笼都难找。我想像着她在我身边肯定是个好帮手,而且他妈这个因为战争而成了寡妇的人能和我们一起住,恩斯特对此一定感恩戴德。我将继续工作,晚上我们可以经常出去——只是跳舞的事就甭想了,什么时候回家伊尔米都在,有她日子一定会过得兴高采烈。我们也许会生个孩子。首先我们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就在这个夏天,婚礼要在有乐队的宴会厅举办,邀请很多人。我将发出印制的请帖并在报纸上登结婚启事:“庆贺13点开始,场所:布卢门塔尔城堡。”我将亲手设计自己的婚纱并购买丝绸,为了找到合适的丝绸,即使去F城我也在所不辞。我要比菲利普先结婚。
  从那时候起我就处在一种冷静的沉醉之中。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又短暂地思索了一秒钟,但我决心已下,浑身是力气,不想再犹豫。我感谢自己的愤怒,这种愤怒改变了一切:半年来的疲倦不翼而飞,那种对什么都无所谓的陌生感和没有真正活在世上的感觉也消失了。想起这一切我还不寒而栗,我绝不想再做回昨日的玛格丽特。其实嫁给恩斯特还是别的什么人都不重要,但恩斯特会听我的话,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他有一些怪毛病,但人品不坏,他的残疾让他懂得感恩。菲利普不认识他,这并不重要,甚至是好事。他将读到我在报上登的结婚启事,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就如同我读到他的订婚启事,也许更甚。我会抢在他前面结婚,他不要以为他结婚那天我会站在我们幽会过的河边含着眼泪遥望里厄内克庄园的砖墙,那时我已经在蜜月旅游的路上了,也许在巴黎吧?
  当天晚上我在保龄球俱乐部见到了恩斯特,他送我回家,路上自然谈到了未来。他起初不敢相信我愿意嫁给他,我得帮他相信这一点。他幸福得手足无措,让我觉得有些羞愧,但我很快就一不做二不休地对自己说,现在毕竟有一个人幸福了,而这全是我促成的,能让一个人幸福也不可能真是什么坏事。伊尔米也欢欣鼓舞,她刚一见到我就喜欢上我了,这恩斯特曾多次告诉过我。她几乎像恩斯特一样爱上了我,最让我看重的是:她不光为我感到骄傲,还确确实实地爱我。对恩斯特来说我就像是体育比赛得的奖,好比是保龄球杯。我是他接触的圈子里最漂亮的,从来都拒人于千里之外,从不与人打情骂俏,大家都说这个玛格丽特有些与众不同。这样一个人偏偏想嫁给他,这让他觉得难以置信,因此也不必去寻找理由。这事就像是个奇迹,若是去追寻原委或是思考哪儿来的这等福分,那就等于在亵渎神灵。他接受这事就如同接受了一件厚礼,好比赢了不能用钱来计算的彩票。也许他的态度当时应该感动我,因为他的感激中没有掺杂丝毫的懦弱、怀疑与不信任,没有任何让我尴尬地进行解释的东西。他的感激既纯又真,比他本人要大度,就像一个孩子的感激那么清纯。但我并未受到感动,而是就那么照单全收了,因为他的态度不会改变我的决定。但他的态度使我更加果敢,下面的事就一切顺理成章了:现在旧的一页终于翻了过去;甚至我父母也松了一口气,尽管他们对我的举动相当惊愕,但对结局还是很高兴的。当时我母亲可能会想,这姑娘就这么孤注一掷地把她的心扔了出去。而实际上我是把自己扔掉的心又捡了回来。
  
  我本来可以做出别的决断的。我考虑了一秒钟——我一生中的一刹那,当时还有改变的可能。我只要保持平静,什么也不做,这个瞬间就过去了。他就会走过马路,他都不会看到我,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等着绿灯,这很让人惊奇,因为天不仅下着雨,而且几乎黑了,大多数人会左右看看,然后闯红灯过马路的。但他却静静地站在那儿,也许在想什么事,然后毫不在意地开始过马路,他确实也没有什么应该在意的。他没有看到和认出我,就算认出了我,顶多也就打个招呼,但他会不会跟我打招呼,这一点我猜不准。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一所带花园的房子,伊尔米把她那点不多的积蓄也投了进去,因为我和恩斯特都在工作,所以长期贷款买房我们还负担得起。这所房子在城市的另一头,所以我开车去赫尔曼的厂里上班,恩斯特则步行去储蓄银行分行上班,他在那儿学徒期满后就受到了聘用。早上我们三个人一块儿吃早饭,晚饭也是一块儿吃,吃完晚饭我和恩斯特还出去一趟,要不就三个人玩牌或看电视。常常有客人来访,伊尔米喜欢做饭款待客人,冬天是一锅烩或是炖肉,夏天我们坐在花园里一边烤肉,一边听收音机,听全国甲级联赛转播。我和伊尔米一起做果酱,几年下来我们在花园里也种了不少果树和蔬菜。我从来就不是个出色的家庭主妇,也没有兴趣扮演这个角色。伊尔米把我该干的活都揽了下来,她热情高涨地收拾屋子,按新食谱试做各种饭菜并熨烫衣服。我从她身上获取温暖,就像冷天里坐在汽车中,慢慢地汽车玻璃就被呼出的热气挡住了视线。只是我自己并不呼气,呼气的是坐在我旁边的伊尔米,也许还有坐在后座上的恩斯特。他由于幸福总是兴高采烈的,而且也不像过去那么傻里傻气了。也许他跟我结婚后也不像从前那样需要来自他人的掌声了,总之我们相处得不错。我父母每年来看我们三四次,他们从来不问我过得如何,即使问了,我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把我印到百货公司的广告上,那我看上去还挺不错的,就像一个试用新买的吸尘器或是试戴一顶帽子时满意地望着镜子的妇女。我对没时间读书有些惆怅,不知怎的,就是抽不出时间来,直到怀孕后我才又有了时间读书。
  从一开始我就得卧床,时常见血,大夫很严肃地对我说要绝对小心,尽量多休息。28岁才怀第一胎,这本身就意味着容易出问题。这样我就呆在家里,或躺在床上,或躺在沙发上,看着伊尔米在我周围忙乎。我常常感到不舒服,只有吃东西才好像好一些,所以我交替着吃坚果、撒有盐粒的面棒和巧克力,一边吃一边喝汽水,没过多久我就胖得跟快要生了似的。这段时间恩斯特对我更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他给我买夹心巧克力或是鲜花,给我讲储蓄银行发生的趣事。我是给钱治病的医生,他有时候说,我对人们的了解比一位内科医生还要多,我知道他们想买什么,也知道哪些东西他们支付不起,我知道他们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自己的死亡,因为遗产的事也归我们管,比如孙子们或是女儿们得到了储蓄存折,女婿们则往往什么也得不到。当然恩斯特打交道的都是些小人物,真有钱的人也根本不会去储蓄银行,即使去也肯定不会去L城的,因为在这座小城里,像我们分期付款买的这种带花园的小排房,就是人们所能希冀的最大财产了。恩斯特想要个女儿,这让我觉得有些奇怪,我以为所有的男人都想要个儿子呢。我在女人那儿总走运,他边说边高兴地看着我和伊尔米。他确实如愿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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