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青瓷

作者:浮 石




  张仲平把手机往副驾驶员的位子上一扔,还是觉得有点奇怪。唐雯一般不在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的,今天是怎么回事?张仲平想起曾真在他办公室里休息,这会儿不知道走了没有。也不知道唐雯跟他打手机之前,是否先往公司打过电话。如果曾真没有走,该不会去接吧?照道理是不会接的,但她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就很难说了。
  他不知道曾真离开办公室没有。他还没有跟她怎么着,就已经把她放在了可以为她撒谎的地位。撇开这个不谈,张仲平的心情还是十分舒畅的。
  
  一路上塞车很厉害。张仲平回到公司的时候,小叶正准备下班,张仲平让她等一下。张仲平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翻了一下座机通话记录键,没有唐雯的电话,算是舒了一口气。推开休息室的门,却见曾真还在,正裹着他的毛巾毯睡觉,睡得很香,张仲平悄悄儿地退了出来。
  张仲平对小叶说:“你到下面的花店给我买点花上来吧。”小叶说:“干什么?”张仲平看了小叶一眼,笑了一下。说:“你把下面的花统统买上来吧。”
  等小叶出门之后,张仲平来到离他办公室几间房的拍卖大厅,将临马路的窗户打开,让外面车水马龙的声音成为一种背景,然后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张仲平告诉唐雯说,今晚又不能回家吃饭了,要跟省高院的朋友谈点事。唐雯说,好嘞。唐雯好像忘了一、两个小时以前跟他打电话的事。她说好嘞的时候带了一点拖腔。张仲平觉得那里面有无奈的成分,也有理解的成分,可能还有一点撒娇的成分。不过,张仲平又想,其实唐雯的回答跟以往并无二致,是自己心怀鬼胎,才觉得她的回答内容丰富大有深意罢了。
  小叶捧着一大把鲜花进来了,果然各种各样的花都有。小叶说:“张总要不要养起来?”张仲平说:“不用,你放下吧。”
  张仲平捧着花进了休息室。
  张仲平坐在茶几上看着仍在沙发上睡觉的曾真。她的披肩长发染成咖啡的颜色,垂下来,将她的半边脸颊若隐若现地遮住。她一定是梦见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嘴唇一抿一抿的,似有一种隐隐的笑意。张仲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真的差点把她当成夏雨。都是鹅蛋形的脸蛋儿,都是圆圆的、翘翘的下巴。不肥不瘦、高高挑挑的身材。特别是举手投足中的那种味道,活泼开朗、阳光灿烂,又有一点儿妖媚。
  张仲平欣赏着曾真的睡姿,没有半点心跳加速的感觉。这跟他与其他女人在一起时不一样。他跟她们在一起时总是直奔主题。连跟江小璐在一起时也是这样,常常会没来由地兴奋,偶尔一两次还会因为那种兴奋而仓促和潦草。曾真这会儿给他的感觉完全不同,他觉得自己对她所抱的态度是亲切的、祥和的、宠爱有加乃至于由着她的性子的。他用目光来回地抚摸着她的身体,感到很从容很自然。
  天色慢慢地暗了下来。张仲平不知道是应该把曾真叫醒,还是应该等她自己醒来。这会有点不同。相同的是,不管她以怎样的方式醒来,都会第一眼就看到他,因为他在她醒来之前,会一直坐在那里看她。
  今天是个好日子。几个小时以前健哥透露给他的信息让他心情愉快,尽管紧接着唐雯给他打来了电话。但这算不了什么。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整天捧着那几本书,也是很枯燥的,偶尔给老公打打电话,不过是一种调剂。不管怎么样,在唐雯眼里他还是称职的,他赚的钱基本上都拿回家了。至于他的那些花花事,她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因为他对她瞒得滴水不漏。对于唐雯来说,不知道的事就是不存在的事。他工作很忙,把一家公司打理得风生水起,容易吗?整天忙于应酬、围着别人转,不停地揣摩别人,不停地赔笑脸拍别人的马屁,容易吗?那是要以牺牲家庭生活的部分内容为代价的,也是没有办法的。在社会上混的人,不都是这样吗?但周末他基本上是呆在家里的,陪老婆和孩子。他们夫妻之间每周有两次以上的性生活,质量很稳定,中等偏上。
  对于曾真来说,今天是不是也是个好日子呢?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多大了?二十二岁?二十五岁?对了,她属羊,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本命年,大生日了。
  张仲平望着睡眠中的曾真,已经拿定了主意,要把两个人的好日子变成一个特殊的日子。他跟她见面三次了,已经很久了。何况他还给她写过那么多的诗。除了夏雨,他的那些女朋友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会写诗的。再说了,现在谁要是以诗人自居,没准别人会把你当成怪物,现在流行荤话痞话,追女孩子讲究的是三分钟搞掂、一夜情和天亮以后说分手。而当年夏雨是欣赏你的才气的。夏雨。怎么老是夏雨?难道就不能彻彻底底地忘了这个女人吗?书上说,你最在意的人才会构成对你的伤害。可是,都已经二十年了,你的心不是早已经不知道疼了吗?二十年。从跟夏雨写诗到跟曾真写诗,这就是中间相隔的距离。不错,二十年前他们相爱了然后分手了。可那算什么相爱?对,他亲吻过她的鲜嫩的嘴唇,抚摸过她的小小的圆润的像鲜活的水蜜桃一样的乳房,他还跟她写过不下于三百首既狂热奔放又轻吟浅唱的爱情诗。她说他坏。但他还就是没有真正坏过一次。他非常高尚,非常负责任地没有把她变成女人。那时,夏雨会突然说,你爱我吗?他说,爱。夏雨说,你真的爱我吗?他说,爱死你了。夏雨说,我不信。他于是想了好多好多的办法,证明给她看。有一首诗就是他用手指头上的血写的,他拿小刀将手指头划破了,把汩汩的血当做墨汁使用。他拿诗给她看,他说,你信了吧?夏雨说,我信了我信了,你这傻瓜你这傻瓜呀。她疯狂地抱着他的头,第一次主动地把舌头伸到他的口腔里,她的泪水把那张美丽圣洁的脸打湿了,又把那些湿漉漉的眼泪涂在他的脸上、脖子上。那个时候,他是多么畅快,多么幸福。他的爱得到证实。她信了。他也以为她信了。可是,他们的爱情遭遇了面包。事情发生得没有一点征兆,毕业留校的张仲平去外省参加一个短训班,回来的那一天,正是夏雨跟一个从美国来的资本家的公子喜结连理的日子。可以想象,张仲平是怎样的悲愤欲绝。他对夏雨的爱在一秒钟之内土崩瓦解了,一下子变成了恨。他从此懂得了两个道理:你必须有钱,有钱你就是赢家;你不能认真,认真你除了是输家,还是傻瓜。
  “水。”
  声音是从曾真的嘴里发出来的,她翻了一下身,然后舔了舔嘴唇。她的眼睛慢慢睁开以后,突然睁大了。她的像新春的柳叶儿一样秀美的眉毛,微微地皱起来了。她看着他,有点嗔有点羞的样子。
  曾几何时,夏雨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的。
  张仲平早就不是傻瓜了。他让她看着,然后,头朝一旁摆了摆,引导她去看花。张仲平说,祝你生日快乐。曾真的眼光越过他的肩头,看到了那些花。鲜艳的花,芳香扑鼻的花。那么多,曾真的眼光,好像有点发呆。
  后来,她回过眼神来看他了。又很快地把眼光挪开,再次去看那束花。
   她的嘴渐渐地嘟噜起来,又瞥了张仲平一眼。
   “曾真。”张仲平叫了一声,一下子扑到了她身上。他抱住她的那一瞬间,感觉她打寒战似的抖了一下。
   他紧紧地拥抱着她,想吻她的嘴唇,她把头一偏,躲开了,他再次感觉到她哆嗦起来。
   “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她问他,声音好像也有点发抖,眼睛直瞪瞪地望着他,长长的眼睫毛一闪一闪的。
   “我爱你。啊,是真的,我爱你。”
   他紧紧地搂抱着她,用一只手半撑着自己的身体,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她的脸和身体。
   “你说什么?”她说。她的声音不再发抖了,却好像来自遥远的梦幻世界。
   “是的,我爱你。我觉得我爱你已经很久了,好像有了一辈子那么长。”
   “那是什么意思?”她问他,眼睛固执地望着他。
   他一下子猛地醒悟过来,不知道刚才为什么说那些话。可是,他知道自己的眼光这时候不能躲闪。是的,这个女人是曾真,不是夏雨。他抱着她,却感觉到她的身体是那样熟悉、亲切,他的内心里一下子充满了从来没有过的喜悦和舒畅。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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