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青瓷
作者:浮 石
第二十四章
健哥打电话让张仲平把公司的材料好好准备一下。张仲平问:“是不是那件事?”健哥说:“有点关系吧。你留意一下这几天的报纸,院里会发一个公告,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评估、拍卖的中介机构。这事市中院已经走到前头了,省高院也有人在起哄。”
张仲平早几天就听到了风声,是市中院司法技术室的彭主任跟他说的。彭主任的儿子今年考大学,张仲平正好有个同学在省教委考试院工作,主动请缨把小彭大学录取的事揽了过来。看得出来彭主任很高兴,他事后跟张仲平暗示了一个意思,说市中院执行局目前移送过来的案子不是很多,但张总公司业务做得不错,又会做人,在市中院肯定会有机会。彭主任又自告奋勇,愿意替张仲平出面请省高院司法技术处的董处长。彭主任说:“董处长早就说了,说市中院的搞法不错,对省高院是个促进,也可以考虑把评估、拍卖工作归笼起来统一管理。”
健哥是上午上班不久在他办公室用座机给张仲平打电话的,两个人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了。但张仲平觉得言犹未尽,有很多问题要跟健哥当面商量。
很快就跟健哥约上了,见面的地方也还是碧海蓝天洗浴广场贵宾房。
张仲平先把跟胡海洋接触的情况跟健哥说了一下,认为他的实力和诚意都没有问题,催得还比较急。健哥听着,点点头,也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张仲平把话题转到省高院公开选拔中介机构的事情上来以后,健哥的话才慢慢多了起来。
健哥说:“这是大势所趋,统一归口管理没有错,但是,归到什么地方、什么部门?像市中院的搞法,全归司法技术室?简直乱弹琴,它的职能是法医鉴定,严格地说,不能进入法官序列,如果由它来归口管理一个法院的评估、拍卖工作,那还要执行局干什么?这不是我的观点,基层也这么看。市中院执行局的鲁冰你认识吧?反映得最厉害。这些年拍卖的事情多了,有一些人眼红,以为执行局地位高、有油水,整天在外面跑,申请执行人请着,被执行人也求着,似乎有吃不完的香的、喝不完的辣的。于是,一些人就想进执行局、插手执行局了。我们有些人也是不争气,全国各地这里那里执行局的法官出问题的确实不少。上面也想着要钳制了。我跟鲁冰还不一样,鲁冰是从下面基层法院调上来的。我在执行局干了差不多十年了,如果中介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司法技术处,是不是有一个对我的工作进行总体评价的问题呢?我的这些想法到院里还不能说,人家又没有指名道姓地说什么,仲平你我是朋友,跟你说说算是一吐为快。不管怎么样,公开选拔中介机构的消息是准确的。也就是说,不管是评估也好拍卖也好,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由承办法官一个人说了算了,评估、拍卖统一归口管理是大势所趋,谁也阻止不了。但大多数人的意见还是主张归口到执行局,可以考虑吸纳立案庭、审监庭、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志参加,让它成为一个合署办公性质的业务部门,但还是在执行局下面挂牌。执行局本来就比一般的庭室高半级,这样设置也说得过去。这也让我很感欣慰呀。证明组织、大多数同志对执行局的工作,对我本人的工作还是充分肯定的,现在外面的说法很多,挺讨厌的,你如果听到了什么闲话不要去管它。”
印象中,这是健哥跟张仲平认识以来说话最多的一次。在健哥说话的过程中,张仲平时不时地点头。健哥的一番话让张仲平心里踏实了不少。以前的拍卖委托虽然也是以省高院的名义下的,其实是由承办法官直接在盖好了院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填写的,个人行为的色彩比较浓厚,方便是方便,却也容易授人以柄。如果有一个统一归口管理的部门,肯定也会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出台。张仲平是学法律的,知道规则越多,漏洞也就越多。表面看起来很严密,其实操作的空间反而更大。而且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私下操作的痕迹掩藏在照章办事符合程序的说法之下。事情是人办的,只要还是那些人,问题就大不到哪里去。就是换人也不要紧,换的又不会是外星人,怕什么呢?
其实这种事情健哥是完全可以不必跟他说的。院里要怎么定,哪里轮得到他张仲平来插嘴?但是,健哥说话办事有水平也就体现在这些地方。健哥主动跟你谈这件事,一是给了你话语权,二是表明执行局尚能控制大局,也让你有理由仍然对他充满信任和信心。
张仲平觉得关于香水河法人股的问题可以趁这个机会进一步地落实一下。自从跟胡海洋见过那次面以后,张仲平感到这件事情确实应该抓紧,让他和健哥都很被动。不能麻痹大意,一大意就有可能被别的公司钻了空子。
张仲平说:“那件事情跟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具体的关系吧?”
健哥完全明白张仲平的意思,他想了想,说:“应该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但也不见得,如果真要是凑在一块儿,没有关系也会变得有关系。但是,不管怎么样,张总你跟别人是不一样的,不在一个起跑线上,你说是不是?”
张仲平说:“那当然。全靠健哥关照。”
健哥说:“那件事一是标的大,二是涉及面广,就怕出事呀。具体怎么操作,仲平你有什么好的想法没有?”
张仲平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跟健哥直接见面了,但关于香水河法人股拍卖的外围准备工作却一直在做。对他来说最主要的两个问题,一是买家,二是怎么走钱,也都基本上有了一点眉目。张仲平认为这件事久拖不利。生意场上的事千变万化,就怕夜长梦多。一旦省高院公开选拔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大张旗鼓地做起来,健哥就不好再下委托了,那会显得十分敏感。如果有好事者真的再把扶桑海岸拍卖的事联系起来考虑,还会很被动。现在这个社会,谁都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谁还没有一点短处?你的短处被人抓着了,你就得乖巧一点、收敛一点,这样,双方力量的对比也就会随之发生变化。你要是犟着脾气跟人斗,不仅找不到对手,你出击的拳头会像打在影子上似的没有着落,还会暴露出自己的软肋。平时说话惜墨如金的健哥今天很健谈,发了不少感慨,是不是也有这种因素在里面呢?
张仲平觉得既然有了这么好的话语环境,再继续以那种打哑谜的方式讨论问题已经没有必要,不如索性敞开了谈,健哥问你有没有好主意,等于是把绣球抛了过来。
张仲平说:“从我这边的情况来看,现在可以说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健哥的委托书一下,马上就能拍掉进钱。”
听了张仲平的话,健哥有一会儿没有吭声,好像在闭目养神。张仲平偷看了一眼健哥,很快又把眼光收了回来,也微微地把眼皮垂下了。他不能太逼健哥,觉得还是等健哥主动开口比较好。终于,健哥舒了一口长气,抬起头来望着张仲平开始说话了:“仲平,用一个比喻来说,法官跟拍卖公司的关系,像不像一个法官提了一个装鱼的水桶放到你面前,让你伸手去把它捉出来?”张仲平笑了笑,说:“也可以这么说吧。”健哥说:“法院也好,法官也好,为什么要找拍卖公司?因为只有拍卖公司才能从事拍卖业务。但是拍卖公司越来越多,如果这个法官三天两头地或者说只要水桶里有了鱼,就老往一个固定的拍卖公司提,合适不合适?”
张仲平从床上坐了起来,腰挺直了,望着健哥说:“如果健哥问的是合不合法,我倒是可以很响亮地回答,答案是肯定的,合法。为什么呢?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法官只能把这只装鱼的水桶往哪儿提,换一种方式来说,也没有明文禁止这个法官将这只水桶往哪儿提。”
健哥说:“对。但是,我问的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而是合不合适的问题。合不合适比合不合法情况要复杂得多。现在我们再深入地探讨一下。假如有许多拍卖公司都知道有了一只装了一条大鱼的水桶,这只水桶仍然控制在那个法官手里,这个法官还敢不敢把这只水桶往原来那个拍卖公司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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